一年前夫妻間發生的推擠事件,因沒驗傷單,一年後可提告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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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分居8個月,三月份當時是她一人搬離家庭,將兩個小孩都丟給我照料,當時我有請她照顧一位女兒,但他不願意。大女兒國小5年級,小女兒國小1年級,兩女兒人壽意外保險每月共7500元,請問老婆每月需付多少兩女的生活費?她3月份給5000元,4、5、6月份都沒付一塊錢,7、8、9月份又各給5000元,10月份又開始不給,請問我能向她索取多少孩子的生活費?今天99.10.15日收到法院傳票,要我到法院報到,理由是老婆提起家暴保護令,是說一年多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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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a avatarUla2010-10-17
請問我能向她索取多少孩子的生活費?你想爭取生活費多少我不知道.但是再離婚協議上一人一半是很合理的.(我指的是小孩的生活開銷)請他支付到小孩滿18歲.事隔一年多是否有法律追溯期限制?沒報案.也沒去醫院.更沒驗傷單.那也就是說沒這回事阿.你自己不要說有誰知道(家暴是需要證據的).不是說說法院就會判離婚的.她此時提告只是想離婚,又想要共同監護孩子,但此時我不想她擁有孩子的監護權,我問過兩個女兒,她們也不願意跟著她們的媽媽,我�
Kumar avatarKumar2010-10-19
沒有證據提告應該只是浪費她的時間吧監護權這部份是看法官的自由心證基本上法官會問孩子願意跟誰他們會要你們夫妻倆的薪資證明還有你們夫妻彼此的生活環境來比較看看哪方對孩子成長發育比較有好的發展再做評估來證明誰比較有能力扶養小孩誰就有比較高的機會取得小孩的監護權...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