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狀以及家屬扶養問題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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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我媽過世後的半年左右交了新女友因一直都是媽媽支撐家裡,爸爸有肝硬化和肝癌病史,所以我不答應,心裡上也無法接受於是父女間就產生衝突,最後,我爸是設計家暴事件(我沒有打他,但我因情緒失控摔椅子,因他連我媽的對年都不管,每天去女朋友家到10點半或11點半才回家,隔天四點要起床準備上班,他說他肝指數上升,是我吵的讓他晚上無法睡),要求我搬出和遷出戶籍,每個月再給他五千元,此外,在法庭上,要求將不動產返還,他說是他買的,他可以提出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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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2-14
民法第969條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民法第1079條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有無效、得撤銷之原因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法院應不予認可。民法第1114條(互負扶養義務之親屬)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1.如果要拿回權狀,打官司的勝算有多大?妳現在仍是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權人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2-14
您好首先以你們的狀況如果房子是你的名字縱使你爸爸提出購買證明你也可以主張是繼承或受贈與而來他必須要提出借名登記契約才有辦法取回房子所以你可以向他提出返還土地權狀之訴訟勝算很大的或者更狠心一點的作法就是先發函給他告知如不返還就要提出刑事侵占告訴逼他返還之後再以權狀遭人侵佔為由向地政請求補發再者你父親的新老婆與你無關你們無須扶養另外只要口頭要求他出去如他不出去就報警處理即可但是我認為本案正本清源的作法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2-16
1權狀這種東西可以申請遺失補發吧(畢竟所有權人是你我猜啦)2不用3報警後言你講的好模糊我看的好吃力你所稱的民事訴訟裁判的如何你也沒交代清楚2011-02-1213:38:23補充:後續回答的大大講的很符合法理我要提醒你一點戶長不等於產權所有人再者遺棄罪已經修法以你父親惡劣程度你會受豁免條款保障這不用擔心權利義務並不會因為當事人不在其住所而消滅只有你掛了才會消失能移動戶籍的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