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請進行中的離境天數要求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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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目前已經送出n400申請。連續居住要求下可離境913天,而我的離境天數是682天
。

我申請的所在地是LA,案件平均審理時間約12.5-16.5個月。

想請問版上大大,接下來的12.5-16.5個月當中,我最多能夠離境多少天呢?

1. 913-682= 231天? 還是
2. 12.5-16.5個月的一半天數呢?

因為我需要根據可離境的天數,來安排未來一年的生活,謝謝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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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20-08-29
皆非;是滾動式的計算,面談時往前算五年還是要居留一半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9-02
所以其實就是把最前面的天數換掉;前面離境幾天,後面就可離
Freda avatarFreda2020-09-04
境幾天,總數不超過一半
Lily avatarLily2020-09-08
保守來說,你最好住一半以上,比較有誠意
Oliver avatarOliver2020-09-12
太感謝c大了!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0-09-17
單次離境仍不可超過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