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目前已經送出n400申請。連續居住要求下可離境913天,而我的離境天數是682天
。
我申請的所在地是LA,案件平均審理時間約12.5-16.5個月。
想請問版上大大,接下來的12.5-16.5個月當中,我最多能夠離境多少天呢?
1. 913-682= 231天? 還是
2. 12.5-16.5個月的一半天數呢?
因為我需要根據可離境的天數,來安排未來一年的生活,謝謝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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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請的所在地是LA,案件平均審理時間約12.5-16.5個月。
想請問版上大大,接下來的12.5-16.5個月當中,我最多能夠離境多少天呢?
1. 913-682= 231天? 還是
2. 12.5-16.5個月的一半天數呢?
因為我需要根據可離境的天數,來安排未來一年的生活,謝謝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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