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
過去10年都在美國讀書工作,所以報稅上都只有報美國的收入,沒注意到自己在台灣的戶
頭。
去年回台灣工作後,今年要報美國的稅,目前的情形如下:
a. 去年結婚,太太非綠卡非美國籍
b. 去年我的收入約100萬台幣
c. 三個銀行戶頭,去年最高金額各約(30萬,15萬,5萬)
d. 約5-6年前家人過戶一個小公寓到我名下
在網路搜詢後,
1. 我只要報我自己的,不須報太太的?
2. 所需要的表格如下?
Form 1040
Form 2555EZ (海外收入)
Schedule 6 (海外地址)
Schedule B(海外帳戶)
不好意思麻煩大家,因為第一次這樣申報,不知道是否由遺漏或者錯誤,謝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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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10年都在美國讀書工作,所以報稅上都只有報美國的收入,沒注意到自己在台灣的戶
頭。
去年回台灣工作後,今年要報美國的稅,目前的情形如下:
a. 去年結婚,太太非綠卡非美國籍
b. 去年我的收入約100萬台幣
c. 三個銀行戶頭,去年最高金額各約(30萬,15萬,5萬)
d. 約5-6年前家人過戶一個小公寓到我名下
在網路搜詢後,
1. 我只要報我自己的,不須報太太的?
2. 所需要的表格如下?
Form 1040
Form 2555EZ (海外收入)
Schedule 6 (海外地址)
Schedule B(海外帳戶)
不好意思麻煩大家,因為第一次這樣申報,不知道是否由遺漏或者錯誤,謝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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