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美證對入籍日期的影響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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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我在計算自己何時能申請入籍時 因為曾持有回美證有問題

我的回美證效期是到今年五月初到期

自己在今年十月開始長住美國(也會盡量不出國了)

之前大約三~四個月入境一次 天數想先忽略不計


我在2017年曾經持回美證離境八個月 在17年9月順利入境

看到說法是 這樣我的持綠卡五年要重新計算(否則要提出與美國連結證明)

而持有回美證又可以讓 "離開美國的最後364天也算是居住日"

我的問題是
這樣我的五年是要從17年九月起算 然後持回美證讓我可以從16年九月起算
還是要用回美證效期過期的日期往前推一年 變成17年五月起算?
如果我在2021.4住滿30個月就嘗試申請入籍
因之前離境過久而被拒 是否會影響我更之後再重新申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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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18-12-15
你說的"提出連結證明"和回美證無關;離境超過一年才啟動RP
任何人只要離境美國超過半年未滿一年,都必須提出連結證明
Hazel avatarHazel2018-12-19
如果你提不出來,就乖乖的接受歸零;所謂增加364天,是指離境
超過一年的狀態,才能把最後364天加入居留期(才真正啟動RP)
你既然沒有離境超過一年,根本沒有派上RP的用場,也無364天
Queena avatarQueena2018-12-20
謝謝樓上 不過我同時諮詢律師的說法是從九月起算
Kyle avatarKyle2018-12-24
然後可以抵364天 也就是九月起算四年又一天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12-28
這個律師的說法完全沒有根據;不符合M-476的說明;遇到移民
官保證被輕鬆打槍;這位律師明顯的解讀錯誤,這很錯很常見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12-29
說明書寫的很清楚;「離境」的最後364天可計入居留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1-02
既然你離境不到364天,當然這規定就和你扯不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