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而分居6年當中生了2個小孩他都知情現在還能對我提告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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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因為他多次對我家暴而分開至今6年多但也在其中我和他人生下2個小孩分別4歲和2歲~但他都知情~甚至在小孩報戶口願意幫我簽名,小孩從母姓,如果他現在跟我要求賠償金和告我通姦最還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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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 avatarIda2013-06-07
【民法】規定,與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的話,就構成通姦行為,會成為法院判決離婚的事由之一。若發現配偶有通姦行為,事前有同意,或事後原諒對方,或知道對方通姦行為超過六個月,或自通姦行為發生後二年以上的話,就不可據此理由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刑法】上知道對方通姦行為超過六個月,也不能控告通姦、相姦罪。

你說孩子是4歲跟2歲,如果這是實歲,且兩個他都願意在報戶口時為你簽名,就這兩個孩子為證的部份,他應該是無法向您提出通姦罪。但是對於侵權行為,追溯期是15年,他可以要求侵權行為的賠償金。
另外,他如果有新的證據可以證明你有新的通姦行為,就可以在發現後六個月內,向法院先提出刑事通姦告訴及民事離婚訴訟。
也就是說,往前推六個月裡及此後,他若收集到相關證據,可以提出告訴。
以上,是我先生說的,若有未足之處,請以更專業的人士為主,謝謝!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6-04
如果你想找人聊聊可以點我名字進來加我即時通~
因為有些我不知道可不可以在上面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