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離婚的婦女如何爭取孩子的監護權生活費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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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先生因一直暴力相向對我..也對孩子所以我選擇離開他,也申請保護令,他開始答應要離婚簽字了,可是表明了沒錢不會給錢,(有3個孩子)據側面了解他經商似乎不是很順利,加上不善理財揮霍成性小有負債,目前他已脫產,他們家小有家產只有兩兄弟,他家人對次是都置身事外,他們目前住的房子市價約一千多萬貸款300萬房子的名子是大伯,地則是我的名字,其他還有地租人,我想問如何整取對孩子跟我有利的事,地是我的未來在談離婚時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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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avatarIna2007-09-13
以下單就個人經驗提出看法,答案僅供參考依照您的敘述,針對協議與判決離婚的差異,僅就我所知部分以下分別敘述1.協議離婚-雙方針對孩子監護權及教養費用做出決議,較方便省事,但會需要雙方同意2.判決離婚-經由法官判決監護權歸屬及教養費用問題,不過會需要負擔3000元申請判決離婚的費用如對方在法官判決後,仍不願支付費用,可向法院民事執行處提出申請強制執行申請流程大致如下-提出訴狀(請註明教養費用及監護權問題)-法官委請社工�
Zanna avatarZanna2007-09-12
謝謝
Kyle avatarKyle2007-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答覆如下:一、您離婚的對象是您先生,扶養費請求的對象也是您先生,所以要以您先生名下的財產作本案的考量,不是他的財產法律也沒辦法去行使或處理。二、目前來看,您應該要先做幾件事:(一)選擇判決離婚(因為如果協議離婚我相信在書面上您無法拿到任何的費用,他也不會同意簽署)。(二)判決離婚時附帶提起監護權及扶養生活費給付(就算他沒錢您還是拿到法律上的判決,隨時可以向他請求。(三)地的問題另行處理。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