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一次在此版發文,想與大家分享年金控除處理經驗,不周到或不足之處還請見
諒。
背景:
2014/9-2015/7在東京當留學生,宿舍在神奈川港北區。
畢業後有好好地去區役所申請遷出。
2018年5月底回東京工作,6月上旬上工。
一開始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7月半才遷入現在住的北區。
這一年來也陸陸續續收到國民年金催繳通知,但大家都說公司有幫繳厚生年金,催繳通知
放置play就好。
直到今天早上打開國民年金寄來的至急通知,上面寫說我需要補繳2017年3月到2018年5月
間的年金,一共24萬,不繳的話會凍結我的財產,差點被早餐的吐司噎死。上網查了一下
,收到這個恐嚇信(?)好像不能無視了,不處理可能簽證會有問題。
https://i.imgur.com/MBHmqZh.jpg
先不管他說的是否正確,不想要到時候被日本政府衝康,馬上請假去北區年金事務所處理
這件事。
上網研究要帶的物品包括:催繳通知書、在留卡、護照、年金手冊及住民票,為了以防萬
一,我也帶了印章。
到了事務所,公務員確認我帶過去的通知書、護照、在留卡後,回頭印了兩份我在港北區
及北區的居住紀錄。
公務員:「記錄顯示你2015年7月遷出神奈川港北區,2018年7月遷入東京都北區。然而,
你護照上的短期滯在證明無法證明你2016、2017不居住在日本,所以還是要支付這段時間
的年金」
我:「你手上那兩張居住證明不都寫了我4年前7月遷出,去年7月遷入?那這期間我是hom
eless嗎?如果是homeless,我要怎麼證明我是homeless?」
公務員:「我剛打去北區出張所,對方說你需要到入國管理局辦出入境證明。」
我:「所以我現在要做的事是?」
公務員:「打電話去入國管理局。」
我:「打去的目的是?」
公務員:「確認申請出入國證明要準備什麼。」
接著我就在他眼前打了兩通電話,但都忙線中。
我:「誠如您所見,忙線中。」
公務員:「那麼就要請您親自跑一趟入國管理局了。」
我:「我跑入國管理局的目的是?」
公務員:「申請出入國證明。」
其實我知道台灣人的出入境證明可以在台灣駐日辦事處申請,或是寫信去法務省(待查)
。
我:「請問出入國證明能證明我2016、2017不居住在日本嗎?」
公務員:「也許可以,要申請了才知道。」
我:「我想出入境證明上寫的也是我幾年幾月入境出境日本、短期滯在吧。請問這與我剛
給您看的護照戳章有不一樣嗎?」
公務員:「......這我不清楚。」
我:「另外,您確定我照您說的千里迢迢跑去入國管理局,我就能申請到出入國證明嗎?
萬一我過去無法取得您說的文件,我可以向您申請賠償嗎?」
公務員:「我再幫您問一下。」
消失30分鐘後,公務員走回來。
公務員:「如果可以還是請您申請出入國證明,但如果沒辦法我可以打電話去港北區年金
事務所確認您是否真的有遷出,會很花時間,您這邊可以嗎?」
(其實他這段話的邏輯我不是很懂...)
我:「我請假了,您慢來。」
又過了30分鐘,公務員回來,手上拿了快30張文件。
公務員:「我剛確認過了,您的確有遷出,我這邊跟您說明一下,可能您會覺得有點困惑
:修正前,您2014年9月到2015年7月居住於日本,國民年金就是從那時開始計算,至2018
年6月您入職轉為厚生年金。但根據剛剛確認的結果,您中間這段時間的確不在日本,所
以那段時間的年金不需要繳。」
我:「那我留學時候的年金要交嗎?」
公務員:「因為那十一個月的年金已經超過繳交的時限,所以您的年金會是從2018年6月
的厚生年金開始算。」
我:「所以我還有錢要繳嗎?」
公務員:「沒有,您可以走了。」
我:「等等,可以幫我印一份我不用繳錢的證明嗎?」
公務員:「好,您稍等。」
然後又消失30分鐘,最後他交出了精美的三張紙,其中一站是封面。我就拿著三張紙快快
樂樂地離開北區年金事務所。
https://i.imgur.com/vvLAYdd.jpg
心得:
說真的我到現在還是不懂年金是怎麼樣的制度,一直以來對這些都是滿苦手的。24萬對我
來說不是個小數目,要交也不是不交也不是。
但是今天被他要我證明我沒有居住在日本這個要求惹怒,我知道證明我住日本很容易,但
要怎麼證明我不住日本,最後我還是不知道答案。我也蠻好奇這個公務員手上拿著我的居
住證明及護照了,他還需要什麼來證明事實。
以上是我的經驗,控除的過程還是會因為每個人背景不同、對應的公務員不同而有所差異
。今天爭取年金控除成功實屬幸運,畢竟外國人對日本政府常常碰壁。
請在平成結束前稱呼我為「吵架王」(誤)。
https://i.imgur.com/9nPpsd1.jpg
--
諒。
背景:
2014/9-2015/7在東京當留學生,宿舍在神奈川港北區。
畢業後有好好地去區役所申請遷出。
2018年5月底回東京工作,6月上旬上工。
一開始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7月半才遷入現在住的北區。
這一年來也陸陸續續收到國民年金催繳通知,但大家都說公司有幫繳厚生年金,催繳通知
放置play就好。
直到今天早上打開國民年金寄來的至急通知,上面寫說我需要補繳2017年3月到2018年5月
間的年金,一共24萬,不繳的話會凍結我的財產,差點被早餐的吐司噎死。上網查了一下
,收到這個恐嚇信(?)好像不能無視了,不處理可能簽證會有問題。
https://i.imgur.com/MBHmqZh.jpg
先不管他說的是否正確,不想要到時候被日本政府衝康,馬上請假去北區年金事務所處理
這件事。
上網研究要帶的物品包括:催繳通知書、在留卡、護照、年金手冊及住民票,為了以防萬
一,我也帶了印章。
到了事務所,公務員確認我帶過去的通知書、護照、在留卡後,回頭印了兩份我在港北區
及北區的居住紀錄。
公務員:「記錄顯示你2015年7月遷出神奈川港北區,2018年7月遷入東京都北區。然而,
你護照上的短期滯在證明無法證明你2016、2017不居住在日本,所以還是要支付這段時間
的年金」
我:「你手上那兩張居住證明不都寫了我4年前7月遷出,去年7月遷入?那這期間我是hom
eless嗎?如果是homeless,我要怎麼證明我是homeless?」
公務員:「我剛打去北區出張所,對方說你需要到入國管理局辦出入境證明。」
我:「所以我現在要做的事是?」
公務員:「打電話去入國管理局。」
我:「打去的目的是?」
公務員:「確認申請出入國證明要準備什麼。」
接著我就在他眼前打了兩通電話,但都忙線中。
我:「誠如您所見,忙線中。」
公務員:「那麼就要請您親自跑一趟入國管理局了。」
我:「我跑入國管理局的目的是?」
公務員:「申請出入國證明。」
其實我知道台灣人的出入境證明可以在台灣駐日辦事處申請,或是寫信去法務省(待查)
。
我:「請問出入國證明能證明我2016、2017不居住在日本嗎?」
公務員:「也許可以,要申請了才知道。」
我:「我想出入境證明上寫的也是我幾年幾月入境出境日本、短期滯在吧。請問這與我剛
給您看的護照戳章有不一樣嗎?」
公務員:「......這我不清楚。」
我:「另外,您確定我照您說的千里迢迢跑去入國管理局,我就能申請到出入國證明嗎?
萬一我過去無法取得您說的文件,我可以向您申請賠償嗎?」
公務員:「我再幫您問一下。」
消失30分鐘後,公務員走回來。
公務員:「如果可以還是請您申請出入國證明,但如果沒辦法我可以打電話去港北區年金
事務所確認您是否真的有遷出,會很花時間,您這邊可以嗎?」
(其實他這段話的邏輯我不是很懂...)
我:「我請假了,您慢來。」
又過了30分鐘,公務員回來,手上拿了快30張文件。
公務員:「我剛確認過了,您的確有遷出,我這邊跟您說明一下,可能您會覺得有點困惑
:修正前,您2014年9月到2015年7月居住於日本,國民年金就是從那時開始計算,至2018
年6月您入職轉為厚生年金。但根據剛剛確認的結果,您中間這段時間的確不在日本,所
以那段時間的年金不需要繳。」
我:「那我留學時候的年金要交嗎?」
公務員:「因為那十一個月的年金已經超過繳交的時限,所以您的年金會是從2018年6月
的厚生年金開始算。」
我:「所以我還有錢要繳嗎?」
公務員:「沒有,您可以走了。」
我:「等等,可以幫我印一份我不用繳錢的證明嗎?」
公務員:「好,您稍等。」
然後又消失30分鐘,最後他交出了精美的三張紙,其中一站是封面。我就拿著三張紙快快
樂樂地離開北區年金事務所。
https://i.imgur.com/vvLAYdd.jpg
心得:
說真的我到現在還是不懂年金是怎麼樣的制度,一直以來對這些都是滿苦手的。24萬對我
來說不是個小數目,要交也不是不交也不是。
但是今天被他要我證明我沒有居住在日本這個要求惹怒,我知道證明我住日本很容易,但
要怎麼證明我不住日本,最後我還是不知道答案。我也蠻好奇這個公務員手上拿著我的居
住證明及護照了,他還需要什麼來證明事實。
以上是我的經驗,控除的過程還是會因為每個人背景不同、對應的公務員不同而有所差異
。今天爭取年金控除成功實屬幸運,畢竟外國人對日本政府常常碰壁。
請在平成結束前稱呼我為「吵架王」(誤)。
https://i.imgur.com/9nPpsd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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