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有精神疾病又遭到家暴老公又不給生活費要留在台灣該怎麼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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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有精神疾病又遭到家暴又沒有工作想留在台灣該怎麼辦,請大家告訴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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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0-07-25
首先聲明強調一點!
有關兩岸人民關係問題最好電洽或親訪(海基會各區服務處)
兩岸人民關係的規定複雜且繁瑣
網路資訊大多錯誤或不實或者不適用於兩岸人民
大陸文件難辦,切勿擅自採納網路資訊
辦錯不僅是燒大把鈔票又辦不成,甚至更難辦!
以下建議以及內容可能有所遺缺,故請閱讀後
依然要詢問(海基會各區服務處)或(移民署)查證以及詳記
在領取身分證之前
如果沒有小孩監護權、丈夫自然或意外死亡而結束婚姻
的情況下
都必須在10日內遣返
否則就算逾期居留
經查獲將強制遣返並且限制入境
即使有精神疾病、家暴
如果離婚就必須離境
Iris avatarIris2010-07-24
重點是她是否已經有身分證?沒有的話一切免談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07-24
這裡提供你外籍配偶保護諮詢專線,0800-088-885或是打婦女保護專線113應該可以得到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