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已離家出走一個多月卻去驗傷說家暴,請法院判保護令,可否反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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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已離家出走一個多月卻去驗傷說家暴,請法院判保護令,可否反告她誣告?或其他刑責?謝謝!
Update:
女方已離家出走回娘家一個多月, 並不住家裡, 男方確實沒有打她, 連面都沒見到怎麼打? 男方已提抗告狀希望申請兩處所的監視錄影帶, 以示清白.
我是女性, 是男方的親戚, 我覺得現在社會真的變了, 婚姻中的弱者、受害者並非都是女方.
這事件中, 女方常常回娘家跟其弟妹去找網友唱歌、喝酒, 將小朋友留置娘家, 其弟弟已死亡近一年, 也有一個小孩. 男方多次勸告, 女方依然故我, 兩人為此常有口角, 這次回娘家很晚了還不返家, 隔天小孩需上課, 男方打電話催她, 兩人電話中口角, 女方就不再回家了.
Update 2:
另外, 女方也是卡債族, 月薪約2萬, 卻欠下近百萬元, 之前男方還幫她處理了約七成的債務, 男方為了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 一直希望女方能回頭, 沒想到等到的卻是法院判的”暫時保護令”.
對目前這情形我們都非常的氣憤, 所以我才上網問這問題.
Update 3:
小彬: 請問: 我們猜測她一定有受傷才能去驗傷, 只是傷是如何造成的, 故意請人讓她受傷? 或是真的有與他人爭執造成的. 她這情形擺明是要陷害男方, 難道沒有別的方式糾正她嗎? 或是 "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是可以成立的? 謝謝!!

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09-07-06
女方於家事法庭申請家暴保護令,你應該要有舉證能力,首先你要寫答辯狀呈上法庭,說明女方離家月餘,讓法官採信你無罪!
  等判決下來,你再考慮是否提出誣告,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都是可以提告的方向!
  
  答辯狀怎麼寫?歡迎點我ID進部落格留言及聯繫我!
2009-07-02 11:28:13 補充:
  既然已經提出抗告狀,其實你也知道該等判決,會判什麼刑責都依法官裁決,誰都說不出個結果,只是訴訟過程需要很多技巧,我可以代為安排免費律師諮詢!希望對貴親戚家庭能有所幫助!
2009-07-06 18:41:44 補充:
  如果她因為家暴受傷所以提出保護令申請,當然構成要素是家人對她施暴,如果今天受傷並非家人所為,自然是報假案,以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論處!
  如何可以證明她受的傷並非男方所為,法律上有一定的構成要素,不是任何人說了算。如果有需要,再上我留言板討論相關訊息!
2009-07-10 10:37:02 補充:
  依據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為誣告罪,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必須是向警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告發或告訴才會構成。
Hedy avatarHedy2009-07-03
*這件謊報家暴的案件.不知(保護令)有發放嗎?接著的傷害告訴有上法院嗎??
Rae avatarRae2009-07-03
保護令是民事案件,不成立誣告罪
建議你好好替自己答辯,不要讓家暴令成立
Hedwig avatarHedwig2009-07-02
那就看他是否真的有遭過家暴囉!
如果沒有的話 當然可以告她ㄨ告
畢竟一定會身邊朋友知道有或沒有
當然如果真的有遭家暴
那就看對照人的良心囉!
因為這種事情要是上法院
雙方一定各說各話 各會找人出來佐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