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成立前後是否被害人可以棄小孩不顧??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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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初因老婆有意爭吵離婚..並且用話激怒我動手..事後**上報警.說我家暴他..在結婚三年其間..我對他動過3次手..上一次在一年前...如今在等待法院裁決..兒她出走這2個月..對2歲多小女兒不聞不問..想請問這樣他真的沒錯也沒構成犯罪嗎??在他出走這段時間..發現她與多名男網友有持續聯絡之行為..出走後也在他住家下聽到他用麥克風與某名男子對話..但是卻沒有確實的證據...如今被女方玩的死死的!!請問有人可以教教我現在該怎麼做嗎???
因為小孩還小加上我又放不下對方...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她回家嗎???

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10-11-05
=..=
俗話說:『法不入家門』
尤其法律管不到情感層面
(也包括親情
法律只規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
但沒法強制父母一定得對子女付出關懷與愛心
這是法所不能及之處...)
所以 不管男人或是女人一但變了心 即便是法律 也約束不了什麼
(放不下 是因為還沒想開 也還沒想通
但婚姻是雙人探戈 光有一個人是跳不起來的
面對心已不在的另一半 恐怕最後終究還是要放下)
比較無辜的是令嬡
小小年紀 就沒有母親陪伴 又是女孩子
想必孩子的身心所要承受的 將遠比大人想像的還多...
其實 想建議你
應該退一步 用比較超然的角度 
去觀察與檢視你自己與你太太之間的婚姻關係與夫妻感情狀況?
包括雙方一直以來的互動?
無論如何 日後生活重心應該是落在孩子身上
好好關注孩子的養育與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