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登記證申請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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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工廠的一個生產部門現在要自己租下來成立一個工廠還需要重新申請工廠登記證嗎?如果需要重新申請的話,那不就得重新審查環保,消防.....等方面環境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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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 avatarYuri2011-12-16
第1條本法所稱工廠,指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加工,其廠房或廠地達一定面積,或其生產設備達一定電力容量或熱能者。前項所稱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範圍、一定面積及一定電力容量、熱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第2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