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於3月底.法院判決.調解離婚.協議書上寫說要我每個月付小孩(一個小五.一個大班)撫養費一萬元.我也答應了.但他遲遲不肯給我帳號匯款.我拿給小孩(私底下偷見面時).請小孩拿給他.小孩卻因為怕被罵而不敢.小孩會常常偷打電話給我.因為前夫上大夜班.所以小孩都很晚的時候打給我.我又怕小孩因為睡眠不足而學習狀況不好.常常長話短說.我很想去看他們.前夫一直不肯讓我看.還要告我遺棄罪.明明就有說好的探視時間.他卻說我因為偷見小孩.不遵��
強制探視權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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