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探視權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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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於3月底.法院判決.調解離婚.協議書上寫說要我每個月付小孩(一個小五.一個大班)撫養費一萬元.我也答應了.但他遲遲不肯給我帳號匯款.我拿給小孩(私底下偷見面時).請小孩拿給他.小孩卻因為怕被罵而不敢.小孩會常常偷打電話給我.因為前夫上大夜班.所以小孩都很晚的時候打給我.我又怕小孩因為睡眠不足而學習狀況不好.常常長話短說.我很想去看他們.前夫一直不肯讓我看.還要告我遺棄罪.明明就有說好的探視時間.他卻說我因為偷見小孩.不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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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avatarAndrew2011-05-17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AF02979399/o/1011051510...唉!看到妳我想到姨婆我...唉,姨婆我的經驗如下:1.對兒女身心是不可抹滅的傷害,會陪養出不健全的人格。2.只要媽沒再嫁,約17.8歲以後還是會主動投入母親一方。雙方已經協議同意離婚了,自沒有一方遺棄的問題。為了孩子,雙方都捨不得,妳們為父母的難道不能好好談?你前夫不收妳扶養費,還是有那麼一點志氣,在他認為是受到妳的傷害和委屈,你應該慢慢化解這個恨意,如果監護權讓你取去,對他�
Zanna avatarZanna2011-05-15
建議你先聲請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訴先以探視權的方式來行使如果對方依然惡意阻擋再來聲請改定監護權探視權的規定:無監護權的ㄧ方有絕對的探視權,這是無法剝奪的,民法上規定血親不得放棄,因違反公序良俗的所有規定都無效.探視權的行使:你可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告知對方要讓你行使探視權,並且說明行使探視權的時間與方式,如果對方依照目前禁止的方式一意孤行,你將依法向家事法庭聲請酌定探視權之訴.舉證的部分很簡單,只要你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