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今日4/13號下午我騎機車左轉,當機車回正時有行人穿越馬路(並未走斑馬線)撞到我的後照鏡,當時我的機車騎非常靠中間但未騎到分向線上,他跌落在地,我是跌到了對向車道,我馬上起身去看行人,他也站起身,也表示沒什麼問題,要我可以先離開,我沒想太多我也只是有些悶痛,所以就沒請警察來處理就直接離開了。問題:1.請問這樣我算肇事逃逸嘛?2.我可以去警局備案嘛?一定要事發的當地警局還是家附近的警局就可以了?3.我並不知道被撞人�
急!!車禍(機車對人)備案問題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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