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如下:
A生是一名領有專業醫師所核發「性別認同障礙」證明的人士, 某天,她到某所院校去報名XX訓練課程,結訓後, 校方寄給她的公文封是 姓名後面加上原性別的尊稱,令她相當錯愕且難過,請問:該校推廣中心人員有無觸犯性別歧視呢??
勞請各位社會人士詳解 感恩~
A生是一名領有專業醫師所核發「性別認同障礙」證明的人士, 某天,她到某所院校去報名XX訓練課程,結訓後, 校方寄給她的公文封是 姓名後面加上原性別的尊稱,令她相當錯愕且難過,請問:該校推廣中心人員有無觸犯性別歧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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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各案出示證明,校方依舊執意用口語及非口語(如眼神,語調,表情等等)進行輕忽,才有歧視之嫌,就算真的發生,也不必太意外,畢竟這裡是台灣,人品本就不如歐美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