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過失離婚....是指沒有家暴或外遇....純粹是兩人的夫妻關係情分已不再...無法再有親密行為或親密關係的產生....兩人也許有小孩....也許沒有....當兩人的價值觀或個性或興趣不合時....分開可能是較好的選擇....但是可能有ㄧ方不願意放手....想要守著<家>...他無法了解你的心情和想法.....因為他不懂愛不在了的感覺....而你也不想有外遇....傷害家庭.....對於情份已不在的一方...是很大的痛苦....因為你也不想傷害他<她>....而....這個婚姻的存在對你已沒有意義了.....也許離開婚姻才能找到自己.....你有這樣的經歷嗎???你又是如何抉擇和走過的???
愛不在了....對於無過失離婚的看法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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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愛才走入婚姻,前提或許沒錯,但郤忽略了大多數人走入婚姻只是因為該結婚了
台灣人把婚姻當一種束縛,通姦要判刑(雖然多緩刑,但總背負著一條妨害家庭罪名).就算離了婚對原配偶也不放手,糾纏不清造成悲劇的例子很多,甚至一方帶著恨死不離婚,二人就得一輩子糾纏下去
老美的制度不錯,有愛結合,沒有愛,平和的談離婚,只要條件談好簽字就好,不行就打官司讓法官判,沒有通姦這條罪,發現對方通姦,只是讓你在談離婚條件時占更多優勢
生命苦短,與其和一個沒有愛的人痛苦過一生,不如選擇自己想過的日子
夫妻在一起是要共同成長,如果有一方沒有,哪另
一方就要多點包容,多考慮對方多點體諒,為另一
方著想不是嗎!?不是因為你愛他,才跟她結婚的嗎!?
不是因為自己寂寞,想找個人陪,你才跟她結婚的嗎!?
說穿了!!如果你只是自私的希望自己,能夠利用對方!
哪這樣的婚姻就跟你所說的,有存在的必要嗎!?
人生不能重來,很多事情決定了,別讓錯誤的決定毀
彼此的感情 !!
不再愛了~無過失~也要好聚好散~
先約定一個離婚時間~好好溝通~不溝通好不離婚
或許會尋回失去的感覺也說不定~
有一個地方是~一年結婚一次~
婚姻的有效期是一年~
每年的同一天~可以決定你要不要走下去~
我覺得還不錯呢~
很符合人性~
2009-04-29 09:35:08 補充:
這資訊我沒資料~只記得曾看過~當時是拍案叫絕!!!
~真好~!!
世界上如此做的國家或民族或地區~看得到的~沒有!
怎麼感覺在說我呀 = =" 我是女生
現在的我就是像你說的一樣
我們也已經分居四個月了
因為我必需要賺錢
而我其實是為了想和老公離婚
就跑回了娘家住,並且找工作賺錢
我們還沒離婚,但是離婚是我的目標
但在離婚之前,我絕對會先讓自己~有穩定的經濟
到時我就一定會訴求離婚...
這是我的抉擇,我也希望我一定走的過。
於情,放開彼此給彼此尋找快樂幸福,不是更好!
一個人孤單,兩個人更寂寞,只能自己找樂趣排解!
至於要不要離婚或是其它決議,我想是次要的問題了
因為已經學習,如何讓自己快樂,如何讓自己成長
另一半就不會是大問題,至少如朋友般的尊重,相扶相持
重點是,再提昇自己心靈層次,就是再成長一次。。。。
其實如果你還想在婚那妳該想一下?
戀愛和婚姻有何不同?
我不知你是男是女所以無法告知男,女的不一樣?
但有一樣是相同的那就是責任?
一但結了婚是要經營.包容,各自退一步的去溝通而不是感覺沒了就放棄,
婚姻不是兒戲,是家人,
你和妳的父母親感覺沒有了就可切斷雪血緣關係嗎?
有些人選擇留下有人選擇離開
在我ㄉ婚姻就碰上此問題
尤其在錯ㄉ時間 碰上對ㄉ人
感覺更痛苦 就這樣經過ㄌ兩三年
再這段時間中受盡煎熬
最後我們還是選擇
繼續照顧好各自ㄉ家 盡好自己ㄉ義務
有空閒時再出來相聚
在一起時
就好好愛對方
分開時
回到家庭 就要暫時忘記對方
扮演好角色 當個好爸爸 好先生
必竟這只是我們ㄉ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