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爬文爬了不少但依舊不是很理解,因此還是發一篇文章請教大家。
我是台灣人,目前人在澳洲,以學生簽證居留;男友人在美國,為美國公民。我們目前有
結婚打算,也希望我搬去美國與他一起生活。
現在計劃今年 6 月時入境美國小聚一下,大約兩週,然後我再回澳洲。接著 9 月我再持
觀光簽證入境美國,然後我們結婚,希望能以合法身份待下並順利工作。
這樣的狀況是可行的嗎?還是我們要申請未婚妻簽證呢?但申請未婚妻簽證期間,是不是
就不能入境美找他了?
還請有經驗的版友解惑了 .... 謝謝
--
我是台灣人,目前人在澳洲,以學生簽證居留;男友人在美國,為美國公民。我們目前有
結婚打算,也希望我搬去美國與他一起生活。
現在計劃今年 6 月時入境美國小聚一下,大約兩週,然後我再回澳洲。接著 9 月我再持
觀光簽證入境美國,然後我們結婚,希望能以合法身份待下並順利工作。
這樣的狀況是可行的嗎?還是我們要申請未婚妻簽證呢?但申請未婚妻簽證期間,是不是
就不能入境美找他了?
還請有經驗的版友解惑了 .... 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