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在留卡更新問題 -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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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想請教有沒有人有相關的經驗。

目前持打工渡假簽,期限是到11月底。
10月初的時候申請延長簽證,在留卡後面已蓋申請中的章,登等了三周也順利收到通知領
取的明信片。

但這段等待期間因為個人考量還是決定回台,機票訂在12月中,想問的是可以放棄不去更
新在留卡嗎?

之前聽到有說法是已蓋申請中的章就代表更新期間有兩個月的延長緩衝時間,如果不去領
,會不會有非法滯在的問題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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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10-28
最好還是去領,不然不知道會不會再回來工作而影響申請簽
證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0-11-01
可以、不會
Olive avatarOlive2020-11-05
除非你這輩子都不來日本 不然還是乖乖去領吧 避免將來麻煩
Cara avatarCara2020-11-07
蓋申請中的章有最長兩個月緩衝是指收到明信片為止
收到明信片後要在指定期限內去更換不然就無效
Daniel avatarDaniel2020-11-10
12月中你應該已經超過指定更換日期?那這樣就是非法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0-11-11
居留;如果你不想有什麼問題建議去更新,花點小錢
Belly avatarBelly2020-11-13
總比之後被留下汙點好
Daniel avatarDaniel2020-11-13
另外要不要通融,如何認定最終決定都在入管,不是PTT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11-18
的版友怎麼說就好,如果不安建議直接問入管比較好
Erin avatarErin2020-11-21
在處分下來前,最長可待兩個月 https://i.imgur.com/oaE5
7ZD.jpg
Zanna avatarZanna2020-11-23
補充一下,明信片只是通知,處分是領到明信片後「去
入管收到結果」才算生效。不過不知道入管法有沒有規
定拿到明信片後一定要去領就是了(懶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