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又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我去年在台灣要申請J1簽證時, 拿到第一份DS-2019
申請時被勾選"Not subject to 2 year residence requirement"
但因為領紅單,怕來不及趕上DS-2019上面的日期所以請學校新發了一張DS-2019
因為是新發的, 沒有經過面試官
所以上面那欄"Not subject to 2 year residence requirement"就沒有被勾選
至於我的VISA stamp上面是有註明"IS NOT SUBJECT 212(E)"
我的問題是如果我之後要申請i-485, 為了證明我沒有 212(E)
是不是只要附上我的舊DS-2019有海關戳印的那張(有勾選Not subject to 2 year XXX)
加上我的VISA stamp,當然也要附新的DS-2019 這樣就可以了?
還是說這個狀況需要Advisory opinion? 爬文看有些人不需要送但硬送
最後反而拿到了Subject to 2 year requirement...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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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在台灣要申請J1簽證時, 拿到第一份DS-2019
申請時被勾選"Not subject to 2 year residence requirement"
但因為領紅單,怕來不及趕上DS-2019上面的日期所以請學校新發了一張DS-2019
因為是新發的, 沒有經過面試官
所以上面那欄"Not subject to 2 year residence requirement"就沒有被勾選
至於我的VISA stamp上面是有註明"IS NOT SUBJECT 212(E)"
我的問題是如果我之後要申請i-485, 為了證明我沒有 212(E)
是不是只要附上我的舊DS-2019有海關戳印的那張(有勾選Not subject to 2 year XXX)
加上我的VISA stamp,當然也要附新的DS-2019 這樣就可以了?
還是說這個狀況需要Advisory opinion? 爬文看有些人不需要送但硬送
最後反而拿到了Subject to 2 year requirement...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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