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錢請律師因妨礙名譽和誹謗被告,已證明所說的是事實,故誹謗未起訴,但妨礙名譽卻被起訴,這兩者間會不會有衝突?因檢察官要我針對原告所提的訴狀答辯,發現原告捏照事實,訴狀說我編造故事,故提出誣告,但檢察官卻說我的文章是有寫,故不算誣告,誣告先判決,未上訴,妨礙名譽和誹謗簡易庭判決隔了一陣子才下來,現要提起妨礙名譽上訴,要調閱原告的訴狀,不知還有沒有不實的呈訴,真不知道原告的訴狀是否可以寫不實的事實,��
是否只有律師才能調閱判決原告的證據?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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