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要求停止支付前妻的贍養費或是要求前妻支付孩子的扶養費!?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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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儘早解決積年累月的家庭紛爭,也為了不讓自己的媽媽再受到家暴的威脅(因前妻毆打我媽,前後曾申請過兩次家暴令),於是與前妻協議離婚並每月支付12000元贍養費給她,而兩個孩子監護權歸我!
然而,孩子年紀漸長,花費也隨之增加,有與前妻商量協助給付孩子的扶養費1000元,但前妻只願意支付6000元,因為談不攏,這個月便不再匯付贍養費給她,近日收到她申請強制支付的法院公文,不知該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前妻目前居住娘家(娘家算是田僑仔,父母比孩子有錢,也有2位哥哥),有正常工作,月入2萬多元,沒有家累,不像我從結婚,離婚至今,需承擔全家生計,要養老的,也要養小的!
懇請給予寶貴意見,或者介紹高雄市專長家事法的律師,感激不盡!

All Comments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3-25
若你老婆家暴, 那為何不用判決離婚, 孩子們歸你? 你還付贍養費?
當年你簽的合約,你願意付, 對方可用合約告你。
你同樣也可告對方支付孩子教育費,一個月二萬多, 他生活也很緊吧, 他爸媽有錢, 不是他有錢,田僑也不是他, 且二位哥哥, 傳統財產也大多給男的, 你認為他嫂子們就容的了他吃住免費?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3-23
版大可以請求對方付給子女扶養費用。
但仍必須支付相關贍養費用。
因為這是版大自己同意的。
Poppy avatarPoppy201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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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avatarEthan2017-03-27
是否可以要求停止支付前妻的贍養費或是要求前妻支付孩子的扶養費!? <<<當初怎麼答應的就怎做 做不到當初就不要答應
不像我從結婚,離婚至今,需承擔全家生計,要養老的,也要養小的<<<這是你的事 跟對方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