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與機車發生車禍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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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近日在一雙向都只有一線道的地方,由於我所要進入的地方在彎道後約15公尺處過彎時我已將車速放慢並打下左轉燈,而在左轉時遭後方機車於我左徹追撞心中有所納悶如下:1.對方於逆向超車!2.撞擊處於我駕駛座門以及左側葉子板3.因對方有外傷及暈眩狀況為保留現場立即送醫後才報案......................................................................................在第一次和解對方要求車輛各自修理,但是因對方有受傷,顧要求要紅包壓驚但我的車購買不到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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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4-01-27
大大好,先講大大心中疑問,講再肇事責任,再講"情理";因為大大在"法律上"屬加害人,希望大大能夠聽的下去;第一、警察先生講的是沒有錯的(3000~9000罰鍰);(如後面說明)第二、有監視器?佐證?想請問大大想要佐證得部分甚麼樣的"假設情形"?(筆者稍後"假設"兩種情形給大大,大大就不會再著眼於"監視器"畫面了)第三、對方的要求??(大大可以參考筆者回過的連結)(如後)現在說明"假設情形"之下的肇事責任;(�
Hedwig avatarHedwig2014-01-23
有辦法證明後車逆向超車,後車有機會主因無法證明你可能吃悶虧(變換車道、轉彎,未讓車)=(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