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我真的很納悶ㄝ,為什麼台灣人那麼愛離婚,且離婚理由越來越誇張,《若是小三(老公外遇)‧小王(老婆外遇)‧家暴》這些理由都可以成立,但是這一年來,我遇到以下理由,我覺得喜歡把婚姻當辦家家酒的男女,難道你不怕因果循環,或是喜歡把『我回不去了』當口頭禪的女生,請問問自己,你有像犀利人妻的謝安真一樣,你努力過了嗎?你溝通過了嗎?以下的理由都是真實案例:(沒有家暴‧沒有小三‧沒有小王)1.因為老婆不喜歡老公�
為什麼台灣人那麼愛離婚?....(且理由越來越誇張)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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