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碴風暴(下) - 生態環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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爐碴風暴(下)

採訪、撰稿:陳佳珣;攝影:陳忠峰、張光宗;剪輯:陳忠峰


民國98年11月12日,高雄市大寮區爆發爐碴鴨的事件,養鴨場的爐碴
即使檢測結果88奈克低於土壤管制標準的1000奈克/公斤,但養出來
的鴨子,戴奧辛含量超過管制標準的5倍多,爐碴危及農畜產品的問
題,首度浮上檯面。

相隔沒幾天,台南市後壁區一處農地傳出堆置大量的爐碴,周圍農田
受到鉻污染,即將收成的稻子全部鏟除,後壁優質稻米的招牌蒙上陰
影,糧商甚至不願意收購,農民受傷最大,當時的台南縣長提出檢驗
報告,還大口吃飯為後壁鄉的稻米掛保證。

爐碴前進農地

民國91年,經濟部工業局公告了,爐碴再利用的相關辦法,但遇到爐
碴污染事件,卻表示不是工業局的責任,工業局長杜紫軍表示,在處
理的過程如果造成污染,應該由地方環保機關依照環保法令來查處。

台南市北門區一處魚塭堆了一堆看起來像石頭的爐碴,用水一淋,爐
碴特有的多孔隙特徵顯露無疑,用機器一測鉻含量1600PPM超過過土
壤管制標準。

魚塭的道路其實都是爐碴,魚塭主人是花錢買來鋪路,避免下雨天道
路泥濘不好走,怎麼知道卻買到一顆不定時炸彈。台南市社區大學講
師晁瑞光表示,這些爐石粉在風吹雨打下進入魚塭,慢慢累積之後,
經由食物鏈可能危及到水產品的安全。令人擔心的是,這些有毒物質
最後還是會進入到我們的身體。

台南社大的成員們也在這附近的一處農地發現爐碴的蹤影,在民國99
年1月的google 地圖上,北門區的這兩處魚塭和農地,都還沒有爐碴
,顯然在法規禁止之後,爐碴照樣前進農漁業區。

萬一農作物或水產品出問題,受到衝擊的最大的將是農漁民與消費者
,農地遭到污染,食品安全亮起紅燈,這些責任該由誰扛?

台南市社區大學講師晁瑞光表示,依照目前法律,如果土地遭到污染
,地主要負責任,他質疑政府規範出現很大的漏洞,最後卻由地主來
負責任,地主應該要告國賠才對。

爐碴 產品?廢棄物?

引起喧然大波的後壁鉻米事件,是檢視爐碴監督機制最佳案例。

後壁鉻米事件爆發後,環保單位馬上採樣檢測,還舖上黑布做緊急處
理,避免污染擴散,但環保機關對於業者在農地上堆置爐碴,卻無法
可管,因為當爐碴從鋼鐵廠運到再利用機構仍然屬於廢棄物,環保單
位還管的到,但從再利用機構出去,就搖身一變成為產品,不受廢清
法的約束,而是適用工業局的事業廢棄物管理辦法,但是爐碴再製之
後,最終流向何處,工業局並沒有控管。

於是,地政機關也只能依照違反區域計畫法中,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在沒有辦理分區變更之前,不得做其他用途的規定,要求業者在1
個月內限期清除爐碴,但是業者不予理會,還好有台南地檢署介入調
查,終於在半年後結束了這場災難,但這一車車被稱為產品的爐碴要
載去哪裡,環保機關無權過問。

在台南市北門區台17線旁,一個魚塭的空地堆了大量的爐碴,環保團
體懷疑,這裡是業者的爐碴堆置場。台南社大理事長黃煥彰表示,上
次來堆的數量比現在多,不知又載去哪裡。這處疑似販賣爐碴的堆置
場,房子牆壁還張貼著,標榜檢驗合格的爐石廣告。黃煥彰理事長認
為,爐碴從再利用工廠出來,經過一層層的販賣,中下層的業者不知
道爐碴有毒,甚至業者還拿著經濟部核准的合法資源回收再利用證明
,到處兜售,既然政府核准,民眾就會認為,有政府掛保證,可以相
信是安全的材料,哪知道這材料裡有重金屬和戴奧辛。

爐碴再利用的規範由工業局制定,監督的擔子卻落在環保單位的肩頭
,不過工業局表示,沒有時間接受採訪,而環保署坦言,爐碴的問題
環保署也有部分責任,現在已經和工業局合作,從業者的申報系統來
加強末端的管控。

廢清法開了再利用的大門,讓各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工業局、農
委會等都有各自的再利用辦法,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仲斌認為,目前
是多頭馬車在管理,核准的單位不參與事後監督,如果環保署對產業
特性不了解,監督的力道就比較弱。台南市社區大學理事長黃煥彰認
為,爐碴再利用的管理單位分別是工業局和環保署,所以應該從修法
著手,如果可以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跟廢棄物清理法兩法合一,並且
把爐碴的管理全部回歸到環保署,一條鞭的制度會比較有效率。

合法再利用的爭議

台江大道位在台南市市區的邊陲,道路寬敞、人車也不多,限速卻嚴
格到只有50公里,還有許多告示牌提醒用路人,道路顛簸、要減速慢
行,這條路的路況凹凸不平,並不是施工的技術不好,而是因為用了
爐碴回填,由於爐碴吸水會膨脹,這也導致路面高高低低,環保團體
稱它為波浪路,即使已經重舖一次,還是無法解決凹凹凸凸的問題。

雖然爐碴再利用可以用在工程填地的材料,但爐碴的性質適不適合該
項工程,就不是工業局和環保署的事。環保署廢管處處長吳天基表示
,對於爐碴的品質,譬如遇水膨脹的問題,或運用在工程上的耐久性
,環保單位難以規範,必須回歸到再利用產品的規範,以及回歸到工
程單位對該工程的要求,尤其工程單位不能說不了解爐碴,因為在工
程的進行是依照合約,工程單位有監督工程施作之責。

台江大道猶如錢坑讓政府賠很大,黃煥彰表示當時包商是以土方一噸
345元來承攬工程,實際施工卻換成爐碴,一噸只要5塊錢,大撈一筆
之後,留給政府收拾這個爛攤子。監察委員錢林慧君調查此案後,有
糾正相關單位,她表示,交通部接受調查時承認,知道業者回填的是
爐碴,包商告訴工程單位爐碴比較高貴,加上找不到土方,所以回填
爐碴,但她實在無法相信,甚至懷疑工程單位與包商有關係。

爐碴是不是很安定可以用在工程中,其實也有爭議,台南市社區大學
講師晃瑞光表示,爐碴分為很多種,高溫爐出來的比較安定,但電弧
爐出來的爐碴,在自然環境下易風化,不過學界、政府都對外宣稱爐
碴很安全、穩定,卻忽視了不同的爐碴會有不同的特性。

依照現在爐碴再利用的規範,如果爐碴跟土壤接觸不得改變土壤的性
質,環保署對此倒是挺有把握的。環保署廢管處處長吳天基表示,環
保署有非常嚴謹的計算公式,計算出爐碴在自然的環境或是風吹雨打
的環境之下釋出的情形。

台南市社區大學理事長黃煥彰另外提出,歐盟爐碴再利用的規範很嚴
格,不能用在易淹水地區、集水區,甚至需離地下水兩公尺,且有外
部稽核制度,地點的選擇更要經過當地水資源管理單位同意,但台灣
完全沒有。

爐碴再利用於工程的爭議,顯然還有得吵,但全台已經有許多條爐碴
鋪成的波浪路,背後所突顯的問題相關單位必須正視。

爐碴歷經不同時代、不同的法規制度,產生許多問題,這些問題還是
要面對,而更重要是防範未然,健全整個管理制度,才能讓爐碴成資
源,而不是禍源。


※本節目將在週一晚間10點於公視首播,週六上午11:0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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