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單親媽媽 獨自一人扶養兩個小朋友
當初 我是因為家暴才離婚
離婚的時候協議 一人帶一個小孩
但過沒多久我前夫因為酒駕出事 進去關
所以變成兩個小孩都我再扶養
現在他關出來也已經一年多了
這一年多以來他不聞不問
所以我想把另一個孩子的監護權拿回來
但是他避不見面 我想問問
如果我要請法院處理
我應該要怎麼做 需要請律師嗎?
還是要準備什麼?
已更新項目:
你好^^
很感謝您的回答!!
請問 我不需要提告嗎?
告他棄養還是什麼之類的?
還是 就像您說的 訴請變更監護人呢?
費用會很貴嗎?
等待開庭要多久呢?
因為監護權在他那,我想幫小孩申請補助都沒辦法申請
所以才想把監護權 轉移過來
社會局 我問過了 社工是跟我說 叫我直接去法院 他說她們沒再處理這種事情
當初 我是因為家暴才離婚
離婚的時候協議 一人帶一個小孩
但過沒多久我前夫因為酒駕出事 進去關
所以變成兩個小孩都我再扶養
現在他關出來也已經一年多了
這一年多以來他不聞不問
所以我想把另一個孩子的監護權拿回來
但是他避不見面 我想問問
如果我要請法院處理
我應該要怎麼做 需要請律師嗎?
還是要準備什麼?
已更新項目:
你好^^
很感謝您的回答!!
請問 我不需要提告嗎?
告他棄養還是什麼之類的?
還是 就像您說的 訴請變更監護人呢?
費用會很貴嗎?
等待開庭要多久呢?
因為監護權在他那,我想幫小孩申請補助都沒辦法申請
所以才想把監護權 轉移過來
社會局 我問過了 社工是跟我說 叫我直接去法院 他說她們沒再處理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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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的單親媽媽妳好
妳不需請律師,一切自己來就行了.
若妳經濟狀況良好,工作很忙,當然花錢請律師較省時省事.
你可依民法第1055條,訴請變更監護人.
政府的主管機關是社會局,必要時可先與社會局連絡. 因為社會局的社工訪視報告對妳爭取小孩的監護權有影響.
1. 先到法院窗口買訴狀紙.
2. 到法院的繕寫室,裡面有許多訴狀範本,找同類型的範本,修改內容成妳自己的狀況,再寫進妳的訴狀裡.
3. 到窗口送件並繳費.
4. 等待開庭(通常會先開調解庭)
5. 開庭時,妳自己去開庭即可.
法院會依民法第1055-1及1055-2條來判決.
請看以下網頁
變更監護人 聲請狀範例
離婚之監護、探視、扶養權
各縣市社會局網站、電話、地址及傳真
經濟壓力很大時,可申請單親補助來減輕經濟壓力.
畢竟一個人賺錢養2個小孩,是很辛苦的事.
一、離婚時未獲得子女監護權之一方,以後仍可依民法第1055條第3項之規定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聲請改定未成年人監護人事件)。
二、法院判決改定監護權之標準:
概括而言,法院是以父母雙方何者能為子女帶來「最佳利益」,作為認定之標準(民法第1055條之1)。實務上,聲請人皆係提出數個以上的事實及理由,說明為什麼「我才能為子女帶來最佳利益,而對方並不適合」,再由法院綜合判斷;提供實務裁定乙則如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監字第152號民事裁定:「又法院為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下列事項:(1)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2)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3)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4)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同法第1055條之1);並參酌子女意願,綜合研判決之。」
三、推薦你一本好書─「完全離婚手冊」(作者:修淑芬),第54頁以下關於監護權的部分,相信對你會很有幫助;本書是由前任勞委會主委,即著名的兩性平權律師─王如玄女士監修,專業文字非常淺白、但內容相當專業,水準相當之高。王如玄律師在入閣之前,在女性權益之維護方面,功力造詣之高、時人難出左右。
四、聲請改定未成年人監護人事件雖為民事裁定,惟仍須開庭,聲請人與相對人皆必須到庭說明,未到庭者將可能將負擔不利,何時開庭,應視法院之通知時間而定;本事件之裁判費用為新台幣三千元整。
五、建議:
若如你所述之情形,對方已有入獄服刑、無法負擔、履行照顧子女之義務等等狀況,皆是實務上常見聲請法院改定監護權的理由,惟須當庭向法院充分說明論述與舉證,無具備專業法律能力者,恐難輕易成就;建議就近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若無資力者,亦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聲請幫助。子女的監護人與子女之生長環境,將會影響子女一生的未來,關係重大,務必慎重其事。
關於您的提問,因您所提供的事實、證據並未充足,故未能充分回答,請您諒解,如進一步需要詳細之答案,建議您向法院、檢察署之訴訟輔導科、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就近向律師事務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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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答純係為推廣公益,僅供參考,所有問題仍應以法院判決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