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由於家暴,想搬出去住,但..未達20歲,媽媽是否有介入的權力 - 家暴Adele · 2006-12-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各位,我女友的媽媽有重男輕女的觀念,使得我女友不定時的受到言語上的壓迫有時還會拳腳相向,打家暴電話的作用其實不大,想搬出去住,可是未達20歲,這樣子媽媽是否還是有介入的權力呢? 請問該如何處理? 這樣我是否會被女友的媽媽告 說我誘拐他女兒?家暴All CommentsOphelia2006-12-26你好壓~~其實滿18歲就差不多了~告不告你誘拐他女兒--應該是未滿18滿才算唷~~不過滿20歲比較好--因為司法規定20歲以後要對自已的行為負責是比較保險的做法 如果女友還在讀書(勸他忍一忍)把書讀完--畢竟是父母出的錢如果沒有讀書了....就去找份穩定的工作 好好存錢...存錢防身1.所謂誘拐未成年少女實際上是指刑法第 240 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公訴罪!!重點為脫離家庭,而並非有無性行為!2.若兩人搬離男方家,女方與家中脫離監督,只是更加深和誘罪之成立!3.男方之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240條之和誘罪,及因女方已滿16歲,也可能構成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2 條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4.最好的解決方法,還是請男方家長和女方家長,坐下來好好的談談!!5.告一個人需要~誰是''被告''此情事中,女方家長比較有可能以刑法第240條之和誘罪,控告男方!除非女方有懷孕,不然難以成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2 條 ,除非女方主動提出證據!!Heather2006-12-26"使得我女友不定時的受到言語上的壓迫有時還會拳腳相向,打家暴電話的作用其實不大"你所謂的家暴電話是113嗎??你可以打打看婦幼專線,因為不管用哪種方法至少可以保護你女朋友,給你們一些建議參考而且"不定時的受到言語上的壓迫"對你女朋友精神上面是很不好的要滿18就有自主能力了你必須對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若你們還沒滿18,又會怕的話那就去尋求外界的幫助會比較好一點因為至少對你們有幫助Annie2006-12-29如果你女友我不知道他實際年齡是幾歲如果是16-18歲 未滿18歲這樣 算是刑事責任 他媽媽就算不告你法律還是會告你如果是18-20歲 未滿20歲的話這樣算民事責任他媽媽還是可以告你但是幾乎都會私下和解如果20歲以上的話這樣他家人就對你女友沒有監護權了除非是你女友告你不然就沒有什麼問題吧 2006-12-26 00:18:15 補充:但是境量不要你們要住在一起如果要住在一起也境量不要讓他媽媽知道Related Posts家暴受害者請問有關家暴問題...我有錄音..就是沒有驗傷單!..20點覺得人生了無生趣,該如和排解這種負面思想?哪有關家暴的期刊??有沒有懂法律的人教我怎麼辦?(精神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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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滿18歲就差不多了~
告不告你誘拐他女兒--應該是未滿18滿才算唷~~
不過滿20歲比較好--因為司法規定20歲以後要對自已的行為負責
是比較保險的做法
如果女友還在讀書(勸他忍一忍)
把書讀完--畢竟是父母出的錢
如果沒有讀書了....就去找份穩定的工作
好好存錢...存錢防身
1.所謂誘拐未成年少女
實際上是指刑法第 240 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
屬於公訴罪!!
重點為脫離家庭,而並非有無性行為!
2.若兩人搬離男方家,女方與家中脫離監督,只是更加深和誘罪之成立!
3.男方之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240條之和誘罪,及因女方已滿16歲,也可能構成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2 條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4.最好的解決方法,還是請男方家長和女方家長,坐下來好好的談談!!
5.告一個人需要~誰是''被告''
此情事中,女方家長比較有可能以刑法第240條之和誘罪,控告男方!
除非女方有懷孕,不然難以成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2 條 ,除非女方主動提出證據!!
你所謂的家暴電話是113嗎??
你可以打打看婦幼專線,因為不管用哪種方法至少可以保護你女朋友,給你們一些建議參考
而且"不定時的受到言語上的壓迫"對你女朋友精神上面是很不好的
要滿18就有自主能力了
你必須對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
若你們還沒滿18,又會怕的話
那就去尋求外界的幫助會比較好一點
因為至少對你們有幫助
你女友我不知道他實際年齡是幾歲
如果是16-18歲 未滿18歲
這樣 算是刑事責任 他媽媽就算不告你
法律還是會告你
如果是18-20歲 未滿20歲的話
這樣算民事責任
他媽媽還是可以告你
但是幾乎都會私下和解
如果20歲以上的話
這樣他家人就對你女友沒有監護權了
除非是你女友告你
不然就沒有什麼問題吧
2006-12-26 00:18:15 補充:
但是境量不要你們要住在一起
如果要住在一起
也境量不要讓他媽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