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想請問有關遺產繼承權的問題
外公過世後~剩下外婆及媽媽和七個兄弟姐妹~(就是共八名子女)
但是其中有一半非外公所生~而是外婆與前夫所生~~外公只是撫養(並沒有辦理領養手續)
現在~非外公親生的子女硬要繼承外公的財產~請問合理嗎??
正確來說~遺產應該如何分配呢??也就是說配偶應該多少百分比~兒女又該佔多少百分比呢??
已更新項目:
TO:鱷魚
法條上面有寫說配偶除外耶~是不是配偶可得ㄧ半~其餘的由子女均分呢?
外公過世後~剩下外婆及媽媽和七個兄弟姐妹~(就是共八名子女)
但是其中有一半非外公所生~而是外婆與前夫所生~~外公只是撫養(並沒有辦理領養手續)
現在~非外公親生的子女硬要繼承外公的財產~請問合理嗎??
正確來說~遺產應該如何分配呢??也就是說配偶應該多少百分比~兒女又該佔多少百分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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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鱷魚
法條上面有寫說配偶除外耶~是不是配偶可得ㄧ半~其餘的由子女均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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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華民國六法全書第1148條法律明文規定 :
非婚生子女,又無正式法定領養之子女,是無繼承權的。
因為外公過世,外婆還健在。繼承之順序為外婆與其婚生子女平分。假如外公遺產有5000萬,繼承者共有5人 (含外婆 ),每人可得五分之ㄧ。然而子女不分男女,繼承權是一樣平等的。不過要繼承的資產是包括兩個部份,也就是遺產及負債要同時繼承,不可只選遺產,而負債不繼承,這是不可以的。相對地拋棄繼承,也是兩者同時拋棄,一旦主張拋棄,就不得再主張恢復繼承。
至於其他爭財產者,除非外公生前有立遺囑,且是法定遺囑,否則再法律上是連一杯羹都沒有,怕的是拿不到錢,就用鬧的......
擔心妳外婆偏心,硬要分給他們,畢竟是你外婆的孩子;但若說有立遺囑的話,內容若有說要給那些非婚生的兒女,你們可以在主張申請遺產的特留分部份,詳細要再問專業人士,希望你的事不會很複雜,能早日解決問題。
PS.如你外公走未入殯,可以請媽媽去與外公說,請他幫忙解決,很靈的喔!
2007-05-10 02:05:38 補充:
配偶與子女的繼承權是一樣的,一人一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