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糾正旗山爐碴回填案 環團將提告主 - 生態環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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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糾正旗山爐碴回填案 環團將提告主管機關

2015年02月26日23:14 本內容由環境資訊中心提供

高雄市旗山區農地盜採砂石坑洞遭大量回填廢爐碴事件,監察院於2月4日通過糾正高雄市
政府。監察院在糾正文中指出,高市府明知農地依法不得回填爐轉石等煉鋼爐碴,卻未針
對旗山大林里的違法行為依法及時採取有效的遏止措施,讓爐碴回填面積達5.2公頃,總
量將近100萬公噸,因此提案糾正。

高雄市政府針對本案的處理進度表示,已連續開罰業主96萬元,並移送地檢署偵辦,今年
2月12日並移請法院強制執行罰鍰,但業主在去年申請訴願,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然而環保團體表示,監察院的糾正案對於行政單位的公務員似乎不痛不癢,因此近日內將
針對本案向所屬主管機關提起行政訴訟。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說,「中
央各部門嚴重瀆職!中央政府劃了水質水量保護區,就是要以保護水資源為第一優先,絕
對不能變成爐碴掩埋場。」

民眾揭發前 高市府已知農地不得回填爐碴

監察院調查,民眾在2013年6月向高雄市環保局陳情旗山農地違法回填爐碴,且位於高屏
溪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內,但在此之前,在2011年業者向水利局申請回填轉爐石時,就已
經遭高雄市政府否決,認為農地回填轉爐石有污染農地之虞,且無法種植農作物。

2013年3月,高雄市經發局又向經濟部礦物局發文詢問「農地盜採砂石之坑洞是否可回填
轉爐石級配料」,經濟部礦物局在詢問農委會後,仍表示「為確保永續農業生產環境,避
免地下水或鄰近土層土壤遭受污染,轉爐石級配料不得作為農業用地之盜濫採土石遺留坑
洞回填物」...(特約記者李育琴/高雄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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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鋼的產品是土肥,可以回填到農地內,而且合法,高尚的綠色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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