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有問題想拜託指教,
我是綠卡持有人,目前住在美國,我剛拿到綠卡,離拿到公民還有很長時間,
交往十多年的女朋友目前在台灣念書,預計今年底畢業,
大概最快明年中或明年底想要來美國做博士後研究員,
想請教的是,如果我想要幫她辦綠卡的話,用怎樣的方式是最好的呢?
如果我年底回台灣與她結婚,然後立刻提出申請,
是不是會影響她到時候申請博士後研究員的簽證?
剛查一下,F2A目前排到2012年中,如果排期沒有大躍進,年底申請,不可能在明年拿到,
各位版友會建議讓她先找到工作,進來美國以後我再提出申請嘛?
另外就是在台灣登記或是在美國公證有差嘛?
主要的目標就是不影響她明年找工作,但又可以儘快幫她申請到綠卡為主
如果問題太蠢還請包含,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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