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1/12,因為懷孕的關係,到銀行去借了三十萬辦結婚。婚後老公工作不穩,房租、水電、孩子所有一切開銷全由我獨自負擔和家中日常用品也是,目前女兒已六個多月,老公現在自己出來接工作,但也不能說非常穩,若是工作少也有可能收入不夠自己用。當初結婚很單純只想讓孩子有個爸,以為他會改,但還是沒有,借的三十萬至今已一年了,也是自己繳付,之前老公沒工作時,婆家也沒人問過我有沒有錢買奶粉尿布,甚至連女兒住院二週老公和
老公不養小孩不共同養家,想離婚(抱歉點數不夠,請好心人回答)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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