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韓國人租房子不用錢 - 文化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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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人租房子有兩種方式,一種跟台灣一樣每個月付租金,

一種是簽租約時先付兩年的房租(現金),類似押金,兩年約滿,房東把錢還給房客。

這等於不用錢。因為「押金」這種方法先付的錢很多,一次可能上百萬台幣,

所以還能跟銀行貸款。好棒的習慣和法律!(法律shock)台灣也跟進吧!

總覺得付房租好浪費呀……

不過這對有土斯有財的我們來說,可行嗎?

我個人是贊成的



http://world.people.com.cn/BIG5/57507/13804191.html

以下節錄:

租方將一定數額的押金交給房主並簽訂租房合同,租房者便可享有該住房的使用權,

這種押金專名“傳貰(音:世)金”。在合同期滿(合同期必須為1年以上,一般為2年)

房客不再續約時,房主必須原數退還“傳貰金”。在合同有效期內,

房客對房屋的使用權以及對“傳貰金”的所有權均受法律保護,

韓國的《民法》對此有明確規定。在首爾,“傳貰金”一般佔房屋總價的30%至50%,

地方城市由於房價低,“傳貰金”所佔比例相對較高。

“傳貰房”制度意味著,人們只需湊足房價1/3到1/2的錢,就可住進自己想住的房子

,房客付出的只是押金的利息而已。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這種租房制度已相當完善。

對於那些暫時難以湊足“傳貰金”的求租人,法律允許銀行給予最多60%的貸款。

而對於那些剛剛成家的年輕夫婦,則可以去“韓國住宅公社”申請“傳貰金”優惠貸款。

這些服務和政策進一步促進了“傳貰房”制度的普及,有助於解決暫時買不起房的

都市人的居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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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en avatarEden2012-11-08
假設付100萬台幣傳貰金,貸60%,即自付40萬,夫妻兩人各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11-12
20萬,假設月薪4萬,剛好有親友家借住,也要存約6個月,
Tracy avatarTracy2012-11-12
才租得起房子,並且這筆錢無利息押給房東兩年,自己還要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11-13
付貸款利息,那也不見得會比租金低。另外,房東呢?
Belly avatarBelly2012-11-18
若房東也要支付買房的貸款,一輪兩年傳貰金就差不多將貸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11-19
款還清了,第二輪後就是拿2年免息的40萬再投資..
John avatarJohn2012-11-21
之前韓國也有0利車貸免頭期,很多年輕人買了車卻養不起
Bennie avatarBennie2012-11-25
聽過韓國人:"我妹也買了車,但養不起,我覺得一點都不好"
Hazel avatarHazel2012-11-27
這制度不只沒解決買房問題,變成連租房都租不起了,可悲
Elma avatarElma2012-11-30
對銀行來說,左手右手都一樣,但多了一筆房客貸傳貰金的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12-03
收入。總結起來,房東贏,銀行贏,房客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