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提出誣告告訴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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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為了要我把我女兒的監護權交給他.明知道我沒有對我女兒施暴的情況下去派出所告我對我女兒家暴..請問這樣胡亂提出告訴在法律上沒有任何責任嗎?這樣我是否可以告她誣告呢?如果要提出告訴是否要等家暴案件審理過後才能提告?又該如何提出告訴呢?誣告又有什麼樣的刑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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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3-25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誣告罪)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誣告內容須出虛偽且使誣告人有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危險。虛偽:是指明知無此事實卻故意捏造,若告訴人誤認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不得指為虛偽。以上為誣告罪的構成要件所以他是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者,要告他誣告是難成立的。其他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