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妹現在是F-1 OPT持有者(11月到期), 她男朋友則是美國公民,
兩人預計於十一月回台灣拍婚紗, 但不宴客,
隨後即回美國辦理註冊登記。請問這樣的程序正確嗎?
未來的妹夫直說沒問題, 只要先在美國幫她辦K-1 visa就可,
但我上USCIS的網站查說K-1不是給同在美國的未婚夫妻申請的耶,
是要身在美國的未婚夫幫還在台灣的未婚妻申請,
讓她可以順利進來美國在90天內結婚。
而且現在K-1至少也要等上五個月才會下來, 也不是妹夫說的馬上會批下來,
請問到底K-1的申請是怎麼樣的一個情況?
會不會我妹就這樣被留在台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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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預計於十一月回台灣拍婚紗, 但不宴客,
隨後即回美國辦理註冊登記。請問這樣的程序正確嗎?
未來的妹夫直說沒問題, 只要先在美國幫她辦K-1 visa就可,
但我上USCIS的網站查說K-1不是給同在美國的未婚夫妻申請的耶,
是要身在美國的未婚夫幫還在台灣的未婚妻申請,
讓她可以順利進來美國在90天內結婚。
而且現在K-1至少也要等上五個月才會下來, 也不是妹夫說的馬上會批下來,
請問到底K-1的申請是怎麼樣的一個情況?
會不會我妹就這樣被留在台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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