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驗傷單要告對方傷害罪和家暴的時效有多久?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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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12年被打4-5次,六年前提出家暴經先生苦苦哀求而徹銷,去年9月22日被先生從左後腦毆打至挫傷至今未提出告訴,今年9月公公又因口角拿東西丟我,而後我離家未歸已15天,想離婚又怕對方不肯,誰能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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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id avatarEnid2007-09-28
你要向法院聲請的是通常保護令,時效是一年,以延長一次為限,所以說最多一張保護令是兩年。
核發保護令的標準大概是1.有無家暴的事實。2.有無保護的必要。
至於離婚就比較困難了,我想你還是先請保護令為先,關於家事案件,你可以向當地的社會局單位尋求協助。他們也多有處理家暴案件的經驗。如果你不能和你的老公協議離婚,就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不過首先你必須有民法第1052條所列之情況的適用,法院才有可能做出離婚判決,請自行斟酌。
2007-09-24 22:32:54 補充:
準備充分的證據在法庭上才站的住腳,案件的進行才會更快。
如果真的要上法庭,記得準備人証、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