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機車和對方女駕駛機車發生車禍我直行變換車道的時候他從後方撞上來當時我的車速55他的車速70筆錄時我有告訴警方我有看後照鏡而且是對方撞擊我的且我認為是對方超速從後方撞擊我的車身且監視錄影也有拍到如此結果對方卻告我還要求10萬之後我們去了偵查庭我也是告訴檢察官和筆錄差不多的對話於是今天收到了這張我不知道該怎麼辦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請教上面寫:我變換車道時應注意安全距離,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而依當時情況,又無不��
車禍問題~檢察官起訴書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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