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這樣會構成遺棄罪嗎 - 家暴Liam · 2012-03-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是老大,從事公職,下有ㄧ弟一妹。父母離婚,父親和前姑丈同住(房子不知是誰的),我每月分別給父3000,母4000元。弟妹則無。父親找我多要錢不成,要鬧自殺,告我遺棄,還要找社會局,我該怎麼辦?已更新項目:父母當初因家暴離婚,兄妹三人還曾上法院幫母親作證,所以父母離婚後就沒在和父親見面了,每月3000是透過郵局轉帳的家暴All CommentsCharlie2012-03-12──────僅依提問回答如下─────前言:當初父母離婚的原因是家暴 且是您們兄妹作證才讓母親脫離暴力父母離婚後就沒有在與父親見面 但每月有轉帳三千元。一.您身為公職人員 父親的暴力行為也沒有讓您恨他又繼續給予生活費 亦有轉帳的紀錄有盡到扶養義務 只是金額父親認為太少 要自殺 要告遺棄但是我真的看不出來您有「遺棄他」又好像他有遺棄您之嫌。二.我該怎麼辦?既然是您父親 量力而為是對的所以您當繼續按月支付該款項即可。結論:如果說要告您弟妹 也有法條可參考↓民法1118條之1對於曾今虐待 性侵 重大侮辱「遺棄子女之父母」子女在成年後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對於父母之扶養義務。依條文來看 只要舉證遭遺棄之事實請求法院裁定就能(減輕)或(免除) 對於父母之扶養義務。§**以上 願對您有所助益(點此圖片參考:http://i125.photobucket.com/albums/p68/alongway99/... 2012-03-10 10:11:42 補充:◎再來補充結論:此題沒有構成「遺棄」的問題 就這麼簡單!!!Una2012-03-13Q1.要如何判定有沒有構成遺棄罪呢ANS:遺棄罪有兩種,和沒奉養父母有關的是,刑法294條的(違背義務之遺棄罪)和295條的(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法律規定每人都有義務要養自己的直系血親要符合這法條的要件有二個,必須要兩個都符合,才算觸犯遺棄罪。1.父母沒有能力自己生存,無人扶養就會有生命危險、2.犯人(子女)有能力可以養父母如果子女沒有賺錢生存能力,或是父母自己有錢或有工作能力賺錢吃飯生活,就算子女沒奉養父母,一樣不構成遺棄罪Q2.如果要告別人遺棄 要具備什麼條件 還有證據ANS:要具備的條件如第一個問題所回答內容。必須做子女的有能力奉養父母或祖父母,而且父母或祖父母沒有金錢和能力自己生存,沒子女奉養會有生命危險。要符合這兩點才行至於證據,只要能證明父母、祖父母沒能力自己生存,和對方有能力奉養的證據都行。很廣泛,例如像低收入戶的證明、健保欠費催繳單、欠條…其實不用太刻意要找多少證據,最簡單的就是找個鄰居或里長來作證就可以。只要證明父母、祖父母沒財產也沒工作能力,就能去告子女遺棄了。能不能找到子女有沒有錢和能力奉養不重要Ina2012-03-10夏之星 ( 大師 4 級 )回答的好!你一直都有再盡責啊!每月3000加老人年金3500就有6500了啊!省著點花生活可過得很舒服了啦!Related Posts離婚房屋ˋ個人財產有關於處理家暴事件的公、私部門一個單親家庭為人母的心情~是否預先辦理拋棄繼承?麻煩大家幫單親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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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父母離婚的原因是家暴 且是您們兄妹作證
才讓母親脫離暴力
父母離婚後就沒有在與父親見面 但每月有轉帳三千元。
一.您身為公職人員 父親的暴力行為也沒有讓您恨他
又繼續給予生活費 亦有轉帳的紀錄
有盡到扶養義務 只是金額父親認為太少 要自殺 要告遺棄
但是我真的看不出來您有「遺棄他」
又好像他有遺棄您之嫌。
二.我該怎麼辦?
既然是您父親 量力而為是對的
所以您當繼續按月支付該款項即可。
結論:
如果說要告您弟妹 也有法條可參考↓
民法1118條之1
對於曾今虐待 性侵 重大侮辱「遺棄子女之父母」
子女在成年後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
對於父母之扶養義務。
依條文來看 只要舉證遭遺棄之事實請求法院裁定
就能(減輕)或(免除) 對於父母之扶養義務。
§**以上 願對您有所助益(點此
圖片參考:http://i125.photobucket.com/albums/p68/alongway99/...
2012-03-10 10:11:42 補充:
◎再來補充結論:
此題沒有構成「遺棄」的問題 就這麼簡單!!!
ANS:遺棄罪有兩種,和沒奉養父母有關的是,刑法294條的(違背義務之遺棄罪)和295條的(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法律規定每人都有義務要養自己的直系血親
要符合這法條的要件有二個,必須要兩個都符合,才算觸犯遺棄罪。1.父母沒有能力自己生存,無人扶養就會有生命危險、2.犯人(子女)有能力可以養父母
如果子女沒有賺錢生存能力,或是父母自己有錢或有工作能力賺錢吃飯生活,就算子女沒奉養父母,一樣不構成遺棄罪
Q2.如果要告別人遺棄 要具備什麼條件 還有證據
ANS:要具備的條件如第一個問題所回答內容。必須做子女的有能力奉養父母或祖父母,而且父母或祖父母沒有金錢和能力自己生存,沒子女奉養會有生命危險。要符合這兩點才行
至於證據,只要能證明父母、祖父母沒能力自己生存,和對方有能力奉養的證據都行。很廣泛,例如像低收入戶的證明、健保欠費催繳單、欠條…
其實不用太刻意要找多少證據,最簡單的就是找個鄰居或里長來作證就可以。只要證明父母、祖父母沒財產也沒工作能力,就能去告子女遺棄了。能不能找到子女有沒有錢和能力奉養不重要
你一直都有再盡責啊!每月3000加老人年金3500就有6500了啊!省著點花生活可過得很舒服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