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這樣的訴請離婚是否能成功? - 家暴Gilbert · 2013-09-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先生曾有外遇,在3年前我曾對他及小三提告,在爭執同時也起了肢體衝突,也有驗傷告家暴傷害,後因心軟對他撤銷,但仍對小三提告,最後取得調解筆錄小三賠錢了事,事後發現二人真的無法繼續相處,我向他提出多次要求離婚好聚好散之類的話說過多次,但他就是不願意簽字……我想請問如果我拿相同的這二個事由提出離婚是否能成功?!家暴All CommentsElma2013-09-06您好 我推薦你中華民國權益保障協會上網收尋 my權益itm前些日子因為本人糾紛處理不妥也是經由朋友介紹這公益團體作處理事情也經由他們的專業經驗圓滿處理感謝他們熱心幫忙 希望對你有所幫忙請多多支持權益保障協會 謝謝Hedy2013-09-06如果你只是想離婚,不涉及其它金錢的請求,事情會單純許多。如果你這一方沒有什麼對方可以指摘或控訴的錯誤或責任的話,由你提出傷害和通姦都事由主張離婚,證明雙方婚姻難以維持,一般來講,現在的法院原則上會傾向讓一個已失去互重互信互愛的婚姻提早結束的。Hedda2013-09-07我國民法規定的離婚十大要素有下,有其中之一就可以離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ㄧ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ㄧ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重婚者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ㄧ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夫妻之ㄧ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夫妻之ㄧ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夫妻之ㄧ方意圖殺害他方者有不治之惡疾者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因故意犯罪的意圖,推測日後極有可能再犯,於此保障他方配偶得訴請離婚)-----------------------然而您的情況顯然都不符合以上這幾項要素,所以是無法成功的.但您仍可提出相關事證建請法院酌量.或者如果您有任何需要建議與方法的地方也歡迎寫信給我Hardy2013-09-08男人都能為外面的女人,來跟妳撕破臉,妳還有多少青春能耗??難道板大真的想這樣被綁一輩子嗎??要是我的話,我寧願離開,去重新選擇我的未來,其實每個女人都知道,誰能陪伴自己過完今生為什麼有的女人的老公就不會發生這些事?為何這些事都讓妳遇到?答案很簡單,就是因為妳不離婚也不離開他,所以這種男人才會一再吃定妳怕他女人是情感動物,但男人不是,我的婚姻觀念跟你們不同,結婚證書是痛苦折磨的保證,有多少人被這張證書殘害我們沒有結婚證書,我跟他就是這樣相處的,因彼此工作性質不同,我們只有假日才會見面,平日只有電話與網路在溝通,偶爾才會做愛,我們也都相信彼此,只有小爭執1次(原因是他心裡只有沈小姐),我們也講好(如同之前的知識+回文),我真的很羨慕沈小姐能遇到他,如果沈小姐真的離婚想回頭找他,我會成全兩人,畢竟兩人從小就喜歡著對方,所有的事我都知道,我也會祝福兩人 2013-09-06 18:06:06 補充:這兩篇是不離婚的老公在羞辱沈小姐的對吧下半身思考又好騙被騙結婚卻不甘心婚姻中另一伴的語言與精神暴力真"貝戈戈"啊 2013-09-07 17:55:13 補充:和同事母親發生關係~周威聿真變態,連別人的媽媽也上,當他老婆真丟臉,沈雅芳妳有染性病嗎?Frederica2013-09-06夫妻吵快離-婚了?快它重拾最初熱戀春藥讓我跟我-老公不用離婚啦害怕小三降-臨嗎?性藥品救妳http://17known.com/Lucy2013-09-09你不妨回頭找那個小三是否願意再和你丈夫在一起,把她賠的錢還她,讓她重新和你丈夫和好做為條件請你丈夫願意簽字。也不妨去請教專家,是否可以以前事造成你無法再回復受傷的心境了做為訴請離婚之理由,應該可行的。Oscar2013-09-09您好:夫妻之間既然真的無法相處了,長痛不如短痛之前所發生過的事,你既然選擇原諒,那就對現在的事下去談妳老公還會在外面偷吃嗎?又或者是你心中已有他人了?若說他現在是一個好丈夫了,要申訴離婚還真的是很難,若他沒照顧家裡的經濟之類的,你可以去法院申訴離婚找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法去做,若回頭想想夫妻之間還有許多回憶,那是否可以給彼此一個機會,現在的想法,雖是很想離但真的離婚了,不會後悔嗎?凡事要三思Related Posts法律刑法求每年家暴&校園霸凌人數統計所謂打幾下輕輕打,但有瘀青,算家暴嗎?有關家暴的問題(清楚明白的問題標題)這是家暴還是性侵害?
All Comments
上網收尋 my權益itm
前些日子因為本人糾紛處理不妥
也是經由朋友介紹這公益團體作處理
事情也經由他們的專業經驗圓滿處理
感謝他們熱心幫忙 希望對你有所幫忙
請多多支持權益保障協會 謝謝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ㄧ方得請求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ㄧ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重婚者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夫妻之ㄧ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夫妻之ㄧ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夫妻之ㄧ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夫妻之ㄧ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有不治之惡疾者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因故意犯罪的意圖,推測日後極有可能再犯,於此保障他方配偶得訴請離婚)
-----------------------
然而您的情況顯然都不符合以上這幾項要素,所以是無法成功的.
但您仍可提出相關事證建請法院酌量.
或者如果您有任何需要建議與方法的地方也歡迎寫信給我
難道板大真的想這樣被綁一輩子嗎??要是我的話,我寧願離開,去重新選擇我的未來,
其實每個女人都知道,誰能陪伴自己過完今生
為什麼有的女人的老公就不會發生這些事?為何這些事都讓妳遇到?
答案很簡單,就是因為妳不離婚也不離開他,所以這種男人才會一再吃定妳怕他
女人是情感動物,但男人不是,我的婚姻觀念跟你們不同,結婚證書是痛苦折磨的保證,有多少人被這張證書殘害
我們沒有結婚證書,我跟他就是這樣相處的,因彼此工作性質不同,我們只有假日才會見面,平日只有電話與網路在溝通,偶爾才會做愛,我們也都相信彼此,只有小爭執1次
(原因是他心裡只有沈小姐),我們也講好(如同之前的知識+回文),我真的很羨慕沈小姐能遇到他,如果沈小姐真的離婚想回頭找他,我會成全兩人,畢竟兩人從小就喜歡著對方,所有的事我都知道,我也會祝福兩人
2013-09-06 18:06:06 補充:
這兩篇是不離婚的老公在羞辱沈小姐的對吧
下半身思考又好騙被騙結婚卻不甘心
婚姻中另一伴的語言與精神暴力
真"貝戈戈"啊
2013-09-07 17:55:13 補充:
和同事母親發生關係~周威聿真變態,連別人的媽媽也上,當他老婆真丟臉,沈雅芳妳有染性病嗎?
春藥讓我跟我-老公不用離婚啦
害怕小三降-臨嗎?性藥品救妳
http://17known.com/
也不妨去請教專家,是否可以以前事造成你無法再回復受傷的心境了做為訴請離婚之理由,應該可行的。
夫妻之間既然真的無法相處了,長痛不如短痛
之前所發生過的事,你既然選擇原諒,那就對現在的事下去談
妳老公還會在外面偷吃嗎?
又或者是你心中已有他人了?
若說他現在是一個好丈夫了,要申訴離婚還真的是很難,
若他沒照顧家裡的經濟之類的,你可以去法院申訴離婚
找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法去做,若回頭想想夫妻之間還有許多回憶,
那是否可以給彼此一個機會,現在的想法,雖是很想離
但真的離婚了,不會後悔嗎?
凡事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