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開車被機車騎士撞到.他並無大礙.並和騎士當天和解.我卻被交通隊帶回酒測.數值為0.03警察說我已造成公共危險罪當天被拘留
隔天被帶至偵查庭....檢察官問我為何數值0.03 我回答 下午3點多有吃四神湯 發生車禍是在下午6點多 然後就當庭釋回 ㄝ沒有說什ㄇ....我想問各位大大 我這會被罰款 還是會被起訴 真ㄉ是很倒楣 請各位大大救救我ㄅ 0.03烏烏
隔天被帶至偵查庭....檢察官問我為何數值0.03 我回答 下午3點多有吃四神湯 發生車禍是在下午6點多 然後就當庭釋回 ㄝ沒有說什ㄇ....我想問各位大大 我這會被罰款 還是會被起訴 真ㄉ是很倒楣 請各位大大救救我ㄅ 0.03烏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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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該法條是處罰抽象危險犯,所以只要發生交通事故,且經檢測有酒精濃度反應(不論濃度高低),即可客觀認定是屬於因酒類致不能安全駕駛,符合公共危險罪的構成要件
所以雖然只有少少的0.03,但是也證明確實你有服用酒精(加在四神湯裡頭),就法而言,的確構成公共危險,就實情來說--你很倒楣。
不過既然你與對方已達成和解,再考量你的酒測值只有0.03,檢察官應該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因為他會送車鑑會(車輛事故評鑑會)
裡面的人會去評估
你只要跟裡面的人說
車禍原因不是你去撞對方
而是對方來撞你
他們會叫你回去
然後再開一次會
你會再去一次
然後就會再收到一張無罪開釋的單子
很無聊.......
因為......
現在警察的業績壓力好像很大
只要一點點的問題
就給你
移送法辦!!!!
警察若有開罰單, 打電話問監理所, 應該不用罰, 你好委屈,那警察
也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