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警官或法界人士...
酒測值0.05m/gl車禍肇事..可否移送公共危險?
實務上有移送沒錯...但判決上有無案例呢?
照理來說應該沒有影響安全駕駛阿..
Update:
阿貓阿狗...
實務上未達0.25被移送公共危險者有案可稽
Update 2:
garden.sunflower..
你說的是畫圈圈跟走來走去的測試
看來你的論調較為深入..
這樣說好了..筆錄過程是否需要錄影呢?
酒測值0.05m/gl車禍肇事..可否移送公共危險?
實務上有移送沒錯...但判決上有無案例呢?
照理來說應該沒有影響安全駕駛阿..
Update:
阿貓阿狗...
實務上未達0.25被移送公共危險者有案可稽
Update 2:
garden.sunflower..
你說的是畫圈圈跟走來走去的測試
看來你的論調較為深入..
這樣說好了..筆錄過程是否需要錄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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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會以公共危險罪辦理
但是在判決時會影響法官判決的參考....
也就是說判決上對你會比較不利
一般警察執勤發覺駕駛人呼氣值0.25mg/l以上只開告發單,而呼氣值0.55mg/l以上才移送法辦。
但交通肇事必須呼氣值0.25mg/l以上肇事才會移送。
而且在訊問筆錄時,警察人員會輔以其他客觀事實,作為「不能安全駕駛」之判斷時,警察才會以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並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當場逮捕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