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公共危險罪無肇事.. - 社會議題

Table of Contents

如提..
我跟朋友在高雄某觀光景點聊天喝了兩罐啤酒.
騎出去被臨檢
吹完酒測0.26..說犯了公共危險罪
早上去地檢署 我問檢察官 所以答案是什麼?
我會被關嗎?還是罰金?
他只說 等單子寄到 你就會知道了..
我整個很無解..
各位大大可以幫我解答嗎...
PS..我是初犯..

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07-24
如提..
我跟朋友在高雄某觀光景點聊天喝了兩罐啤酒.
騎出去被臨檢
吹完酒測0.26..說犯了公共危險罪
早上去地檢署 我問檢察官 所以答案是什麼?
我會被關嗎?還是罰金?
他只說 等單子寄到 你就會知道了..
我整個很無解..
各位大大可以幫我解答嗎...→判刑是法官的職責,所以你問檢察官會如何判?檢察官當然不知道,因檢察官只負責調查事證,當檢察官調查到一定段落後,認為已達起訴要件時,則會向法院提起公訴,由法官來審理你的案件。我想應是這樣說啦,你在這裡問法官會如何判,應也沒人能夠很明確的跟你說,就算檢察官當時跟你說應會如何判,那也僅是檢察官依其過往的經驗,此類型的案件法官通常如何判刑,也不具任何法定效力。在法定刑內,法官具有裁決權。所以,還是乖乖在家等判決,你的案件畢竟不是什麼重罪,應是採簡易判決。簡易庭通常採書面審,所以應是不會再傳你出庭了,我也只能跟你說刑法上是如何規定的,依刑法第185-3條之規定,規定如下 :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 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 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所以你是違犯刑法第185-3條第一款 ,無肇事所以不會致人傷亡,所以不會是1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你的處罰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得併科20萬以下罰金,所以就看法官如何的判決了。通常若是你是純的像張白紙,法官及檢察官通常是會給你機會的,就算判處有期徒刑也多會給易科罰金或緩刑的機會較多,只是畢竟我非該案件審理之法官,我說的並無效力 。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07-25
我有朋友四小時前喝了兩三口gin tonic,結果酒測結果0.16....
建議購買使用專業酒測器囉~~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e80101198?...
Hedda avatarHedda2013-07-22
所謂的初犯,是指有犯過其他罪,但酒駕是初犯?還是第一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