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當過女兵或還在服役中的人1.如果腳曾經骨折過,幾個月前才剛把鋼釘移除,目前恢復得很好!這樣是否還可以當兵?2.如果在新兵訓練時發現自己不適合,會罰多少錢?如在下部隊後呢?又是多少錢?3.現在學長學弟制還很嚴重嗎?4.軍中有沒有一種單位是能動能靜的?而不是固定的!5.你在當志願役的期間,你認為那段時期最難熬?新訓還是下部隊後?為什麼?6.如果有機會從來一次,你還會簽志願役嗎?7.依你的經驗,在軍中待過,你會建議有想進去當�
關於志願役女兵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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