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機車輕輕擦撞汽車逃逸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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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5點左右,騎車的路上遇見紅燈我車速不快,前方的汽車也快停止但再我要慢慢彎到它前面時,有點a到對方汽車的左後方但當時害怕就往前騎了10公尺左右下車察看我前右側有道2公分左右的裂痕但轉頭看向對方車輛對方並無動作也沒有下車的跡象於是我就騎走了.......請問大大們我這麼做會面臨什麼樣的罰責?真的很小力,因為我有前科還在緩刑期間所以很怕有什麼意外請大大們替我解惑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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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ren avatarLauren2015-03-27
1.發生車禍要報案.不可自行駛離現場.若自行駛離現場.又沒有留下可聯絡資料給對方.就已經構成肇事逃逸.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第一項及前項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
Enid avatarEnid2015-03-27
交通違規沒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