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我會贏的小孩監護權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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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我跟趙先生有辦公開儀式,但並未辦理登記,後來結婚幾個禮拜後有請趙先生去辦理登記,但因趙先生當時迷上電腦遊戲,整天沉迷在遊戲世界裡,上班不穩定整天要上不上的,常常酗酒晚晚才回到家,一拖再拖材都沒有去辦理,後來我們生了一個兒子(趙胤愷),但小孩生了他根本沒有再幫忙顧,但結婚沒幾年就發生家暴傾向,摔東西、動手打人、陸陸續續對我動手也有7.8次,當初我只有比較嚴重的傷才有去醫院驗傷,因為兩次被趙先生打比較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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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2-27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裁判離婚之原因)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Yuri avatarYuri2014-03-01
訴請離婚,至少須備妥雙方及子女的戶籍謄本,及其他具體可以證明婚姻無法維持的事證。供您參考,也可來信討論
Lydia avatarLydia2014-02-26
其實你的狀況因為先生有家暴的情況所以你可以至法院申請訴請離婚不過因為這已經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所以可能訴請離婚的原因沒辦法再使用家暴不過在於爭取小孩監護權的部分你一定是會贏的畢竟這麼多年來,男方對小孩不聞不問且有家暴的現象所以想要爭取小孩監護權是不可能的所以這方面問題應該是不大目前你只要先至法院申請訴請離婚就行了如若在這方面有任何不懂或是需要幫忙的地方都可以再寫信給我唷2014-02-2516:39:28補充:你去按鈴申告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02-27
您好~十大離婚之條件裡,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訴請離婚,加上之前你家暴有到警察局備案,這都可以算你的有力證據,小孩監護權,會依照最適合小孩的那方判給,小孩的意願也很重要,當然他們都是跟你生活,我想你奪得小孩監護權的贏面非常大的~祝您順心愉快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2-28
您的小孩還小,大致上來說都會交給媽媽監護,除非您沒有經濟能力!趙先生有多次家暴紀錄,不知您當時有沒有去驗傷?或者有沒有人能幫您作證?照您說的情況來看您是會贏的但當然還是需要多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趙先生不適合扶養而您有能力來照護小孩!離婚訴訟上法官通常會問孩子希望自己跟誰?曾經遇過媽媽認為孩子跟她很親近以為孩子會選擇她沒想到孩子居然說選擇爸爸而媽媽經濟能力又遜於爸爸因此被判給父親需要多加注意!...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