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出走後,捏造家庭暴力,可以依此理由判決離婚嗎? - 社會議題

Table of Contents

我是在家裡開電腦維修。結婚13年.已有2個子女,男13與女10歲,母親教我將賺來的錢全部交給她。而且她也在載孩子上學後(下課我去接),到服飾百貨專櫃上班,只是薪水根本不夠用在她的身上。理由:穿給客人看,生意才會好。老婆個性強勢、主觀、很會花錢而且是習慣。喜歡外食,不吃家裡的三餐,穿得時髦新潮,逛百貨,買高檔貨,名牌包包,很虛華奓侈。衣服每天換洗一個月不會重覆。時髦的鞋子10多双。有新款的就會再買。不新潮就丟掉��

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11-08-14
1..這種女人棄之也罷2..你得回寄一份存證信函給她.內容:把事實(如提問內容情事)具體寫清楚.並限期七日請她回來履行同居義務.及盡為人母責任.若再顛倒是非.你即提告並訴請離婚3..你得先學著如何保護自己ㄉ權益.如此妻子將是你痛苦ㄉ深淵.如此母親.會是孩子最壞ㄉ示範.最長遠ㄉ負面影響..望你以完整家庭.孩子心靈健康成長為優先考慮.莫再做無謂ㄉ留戀..4..懇請三思..祝你一切順心2011-08-1523:04:58補充:1.看來.您想求一口氣而已吧?2.她急.您就慢慢來!3.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8-13
父母可以無故不讓子女上學嗎
Ethan avatarEthan2011-08-16
這里很不錯aaashops。com老婆很喜歡匄亳兿
Lucy avatarLucy2011-08-14
還是要去http://aaashops.com/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冩侟剎剕侘唌
Belly avatarBelly2011-08-13
我每次都是去這里看的哦,http://lvmiss.com/倖咦剣倠哺劶偳丰
Ivy avatarIvy2011-08-15
存證信函只是告知.並無法律效用.但是你本身是要任真理性思考這段婚姻未來是否能走的下去?---------------------------------------------------------------1、法院請求判決離婚。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
Jake avatarJake2011-08-13
她吃你吃夠夠內大概覺得你太好欺負了你一毛錢都不要給他同樣身為女人真的覺得丟臉!!前面幾位說的好說出實話雖然知道你現在一定很難過不過下一個一定會更好我甚至覺得她跟你離婚後夢醒了還會回來求你==那時候別為了小孩需要自己的媽媽又笨笨的原諒他...
Gary avatarGary2011-08-14
不論刑事或是民事,都一定要有證據,不是當事人說了就算。但個人建言,這種女人還是不要也罷,因為到最後倒楣的是自己。所以,放手再去尋求第二春。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8-16
放心啦~他要以家暴來離婚的話也要有相當的證據,何況以你說的狀況即使他回頭了~對你也不ㄧ定是好事~畢竟他只是要錢!小弟是建議這七天的時間內你審慎的考量你的家庭生活,以及你跟他之間的關係!是不是要繼續這樣下去!還是離婚對你們兩個都是好的!2011-08-1610:26:53補充:離婚跟監護權是兩回事吧!一般來說即使你們上法院了~離婚跟小孩的監護權大多分開的!至於扶養費的部份,基本上也由不得他不付錢,因為父母對小孩的扶養義務不會因為父母親離婚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