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台美、非中英文的文件翻譯跟公證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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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結婚綠卡NVC階段要用的良民證(人在台灣)
以前曾在歐洲一個國家待超過一年
已經收到該國寄來的良民證,是法文

AIT網頁上只說「須附上一份由有資格翻譯的人翻譯且經公證的英譯本」
我理解這裡所說的公證是指「翻譯」(及翻譯資格聲明)的公證
但我聯繫了台灣的一家翻譯社
他們提出的步驟是:

1.良民證需經過比利時當地的台北辦事處認證過
2.拿至台灣翻譯成英文
3.翻譯完再經過法院(民間)認證
4.外交部認證

主要是步驟 1 實在讓我很頭大
也覺得不太合理
這文件又不是要給台灣當地的政府看的,就算要歐洲那邊的公證不也該找美國使館?
連帶地也覺得沒必要給台灣的外交部認證,理由同上
(但我會再問問歐洲該國的駐台辦事處是否會公證文件)

請問我的理解對嗎?
即翻譯後(甚至自行翻譯)找民間公證人公證即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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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07-03
這文件台灣外交部不用認證吧
Necoo avatarNecoo2020-07-07
這文件正確認證法是找 比利時官方認證(apostille)
Iris avatarIris2020-07-12
再拿給人翻譯成英文文件(你可以甚至找美國的做)
notary 就完事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7-12
第一步的用意是確認這份文件能在國際上用
是有國家背書的文件 所以你當然得做
Erin avatarErin2020-07-16
到是後面你找誰做都一樣 找美國人做得好處是不用
Dinah avatarDinah2020-07-18
再認證一次 因為美國人看得懂認得懂自己的文件
如果你在台灣翻就要公正 拿去外交部 做得是認證這個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7-23
翻譯是有效的 並且合格的 由台灣政府保證
外交部不是認證你的比利時文件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7-28
德國的良民證也是要經過德國在台協會驗證後AIT才認
Megan avatarMegan2020-07-29
一般駐台代表處都有公民服務,像德國良民證是德文,德國
在台協會就蓋章承認說這是正本,並附上中國說明,AIT能
看懂中文,所以就承認德國在台協會的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