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某天晚上和同事晚上下了班吃消夜我們騎機車雙載在回程的路上行使在慢機車道上遭對方從面追撞對方逃逸還好有路人提供我們車牌號碼我們打電話報警 結果我邊流血一邊做筆錄為了酒駕0.67被送到警察局去了....而對方跑的超快...我們連個影都沒看見結果我被困在警察局13個小時....直到對方出現警方到隔天下午2點查出來對方是租車公司打電話問完當事人才乖乖開回警察局說明等到對方作完筆錄之後離開警察局前嗆了我們....都是喝酒的錯就離開�
騎機車酒駕被撞對方開車肇事逃逸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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