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
我去年有幸抽中DV2021,但號碼偏後約27XXX
目前是F1 OPT, 將於今年七月底過期
根據OPT extension的申請規則, 最早申請日期為過期前90天內
也就是四月底後才能申請opt extension.
因為f1 簽證不能有移民意圖,不知道現在送交DS260是否會影響opt extension?
另外配偶也是約相同時間要申請opt extension
他的opt部分也會受到我送DS260的影響嗎?
因為號碼偏後,遞交DS260也極有可能沒有面試機會
想問在這種情況下該如何選擇,
現在交DS260 (影響opt而可能必須放棄工作離開美國?) or
等opt extension通過再交DS260(可能六月,來不及process ds260)?
該找什麼人諮詢問題(大部分移民律師可能沒有處理抽籤綠卡& OPT-extension經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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