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2020年九月我(美國公民)幫妻子(F1入境)提出 I-130,剛剛收到email 說通過了。
原本打算此時繼續送 I-485 調整身份,但是我們送出 I-130 後便因疫情所以暫時回台。
1. 如果我們準備年底(2021年12月)回去(我太太的 F-1 直到2022年9月),我們可以
用原本的身份回去(即我太太用 F-1),之後再丟 I-485 嗎?
(1b. I-130 通過後,會影響 beneficiary 用已經通過的 F-1 入境嗎?)
2. 還是我應該等 NVC 收到資料時,跟他說我太太在國外,改用 AIT counsular process
ing(?)?(爬文說 I-824)
這樣是不是時程不保險?
非常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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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九月我(美國公民)幫妻子(F1入境)提出 I-130,剛剛收到email 說通過了。
原本打算此時繼續送 I-485 調整身份,但是我們送出 I-130 後便因疫情所以暫時回台。
1. 如果我們準備年底(2021年12月)回去(我太太的 F-1 直到2022年9月),我們可以
用原本的身份回去(即我太太用 F-1),之後再丟 I-485 嗎?
(1b. I-130 通過後,會影響 beneficiary 用已經通過的 F-1 入境嗎?)
2. 還是我應該等 NVC 收到資料時,跟他說我太太在國外,改用 AIT counsular process
ing(?)?(爬文說 I-824)
這樣是不是時程不保險?
非常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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