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棘手的家庭問題(20點)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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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從一個家庭的問題演變成兩個家庭,本人是從B家庭那聽來的,事情如下,A家庭為一男一女結婚並育有一女現已國中(簡稱為小A)現在A家庭已經是離婚狀態,因A男有很多不良前科(家暴、殺人未遂等)。A女捨不得小A和可怕的A男同住,原本要爭取監護權,但遭到A男恐嚇,如果A女和他搶奪監護權,就要對A女的父母不利。之後A男總是把小A關在家,有時連出門買飯都不允許,只能餓肚子,甚至要求小A睡覺時不准關房門。也要求小A不准與媽媽聯絡,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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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6-23
看完敘述,A女應主動告訴A男孩子是她帶走的,避免B家被騷擾這是道義和感恩,同時帶小A去驗傷,再帶小A去報警,重新爭取監護權,這才是一勞永逸的方法。在戶籍地向民意代表陳情及法律諮詢,鄉鎮公所也有法律諮詢,勇於面對問題爭取監護權應是可行的。法律是用來懲罰違法之人,A男條條違法,逃避只是縱容危害自己而已,延長痛苦的時間。A女和小A要一起勇於面對,法官開庭時,小A的證詞只要照實說,才能一起爭取幸福的權利。2011-06-2017:53:38
Ingrid avatarIngrid2011-06-20
到社會局告家暴:發生家庭暴力事件女人和小孩都是弱勢的人,儘管有社會局出面保護都沒甚麼保障的,因為是人就是不定時炸彈,如何走出來,必定要自救人救,先保護自己讓經濟穩固!孩子請長輩出面或社會局保護照養!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6-24
b同學的家不該捲入這起事件因為a同學確實不在他們那邊不該讓他爸爸以為再那一直去鬧人家搞不好抓狂会對那家人不利以該坦承說孩子送去哪並且通知警方保護孩子安全至少別讓無辜的b同學一家也跟著受威脅才是明智如果爸爸真的找上孩子發生強行擄人紛爭剛好可以作為證據要求開保護令...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