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外遇.家暴.逼我離婚.協議條款全未履行.不支付小孩扶養費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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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個結婚十年後.先生因外遇愛上一名越南女子.因越南女工作合約到期.被送回越南.他急於接他回台.以至使用暴力說要打到我簽字離婚為止.我在安置中心渡過一個多月.家人擔心我再受傷要我簽了.在傷害告訴中我又因為法官的勸說下心軟徹銷了告訴.他也當庭說會照顧我跟小孩日後的需要.出庭後的第一句話他卻要我付2千元他的護照費.我真傻眼又後悔.當初我們協定各帶一個小孩.他必須付負擔小孩未成年前一切教育費.保險費.及每月3千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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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 avatarIda2010-10-13
現在目前最重要的是小孩的事情,除非你能證明他無力撫養小孩,否則無法爭取監謢權。另一方面如果你能掙取到小孩的監謢權,那麼不管什麼費你通通一毛也拿不到(因為不管他承諾你再多,沒錢也沒辨法)但是你有講到脫產的問題,如果他本身名下有動產不動產等等,那麼你只能讓法院對他以強制執行的方式強押他的財產,但若有不足的部份你也只能認了。因為沒錢.耍頼你也無計可施。至於解決事情的最高宗旨是:快速.簡捷.便利的原則下,
Megan avatarMegan2010-10-14
記載若他娶外遇對象(青輝).他需賠償我300萬元.............................>這條是不會成立的.2010-10-1112:07:58補充:聲請改定監護權.教養費用之請求.2010-10-1119:03:18補充:地院家事法庭.服務台有義工可諮詢.訴之聲明:訴之理由:檢具事.證.繳交書狀費3000元.等候通知開調解.調查庭....Showmore
Joe avatarJoe2010-10-14
妳好可憐喔居然被妳老公這樣虐待應該去告他告法院但我不知道對你好不好應為你會很辛苦你要養妳的兒子還要打工吧真辛苦不用感激我啦...Showmore